禁菸區吸菸被逮 男子惱羞成怒對執法員爆粗口

2024/03/01   •   2032閱
男子在禁菸區吸菸被逮後,對執法員爆粗口並拍打攝像機,被判坐牢四天,罰款2000元。事件涉及刑事暴力、騷擾公務員等罪名,公眾視野下公務員使用暴力行為有損公信力。

禁菸區吸菸被逮 男子惱羞成怒對執法員爆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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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院。(圖:CNA/Calvin Oh)

在禁菸區吸菸被逮而惱羞成怒,男子對執法人員動粗口並拍打對方的隨身攝像機,被判坐牢四天,罰款2000元。

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TODAY報道,34歲的Hafiz Hadinan昨天(29日)承認使用刑事暴力和騷擾公務員罪名。在此之前,被告曾因蓄意造成嚴重傷害罪等多項罪名被判刑,這次他表示自己在事發時喝醉了,並為自己的行為致歉。

庭上透露,被告與一名38歲菲律賓女性友人Omison Maricel Entrina在去年7月23日在沿著烏節路,靠近SCAPE的一個禁菸區吸菸時被兩名環境局執法人員禁止。

在執法人員開罰單的過程中,被告不僅頻頻拍打執法人員的隨身攝像機,還刻意拉扯掛繩,試圖拍攝掛繩上的證件並爆粗口。

控方表示:「儘管被要求停止,但被告仍繼續這樣做,因為他知道這很有可能讓受害者不耐煩。」

女性友人則推開另一名執法人員的手,並在對方解釋有關罰單的付款事宜時拍對方的左臉頰。

控方要求判處被告監禁至少五天並罰款至少2000元。控方表示:「(被告)在公眾視野下做出這些行為,有損公眾對環境局執法人員的信任和他們作為執法人員的效力。」

對公務人員使用刑事暴力的最高刑罰是監禁最長四年、罰款,或兩者兼施。而對執法人員使用辱罵性語言的罪名一旦成立,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監禁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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