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作為新興的離岸公司註冊地,其成型時間要晚於其他離岸公司註冊地。也讓新加坡有機會借鑑其他地區對於離岸公司的註冊及管理規定,從而發展出適合本地法律體系,並能最大程度化解離岸公司風險的公司註冊及管理制度。但作為離岸公司註冊地,簡單的稅制和較低的稅率是必不可少的條件。而新加坡作為全球最適宜投資的地區之一,自然在稅率上下足了功夫。今天,通惠管理顧問就為大家介紹,新加坡公司涉及的稅務情況。

新加坡作為世界離岸金融中心中的後起之秀,其政府稅收結構在東協各國中極具競爭力,新加坡公司17%的企業所得稅率,雖然在東協各國中不算最低,但新加坡對於所轄公司,還給予了大量稅收優惠及退稅政策,使得新加坡公司實際稅率大幅下降。這些稅收優惠政策包括:
1、初創公司免稅
對於在新加坡註冊成立的新公司,新加坡政府為其前三年運營所得的利潤,給予一定程度的稅收豁免。而這一免稅計劃被稱為「初創企業免稅計劃(SUTE)」。主要內容為符合條件的初創企業,在設立之初的連續三年內,將豁免首個應繳所得稅額10萬新幣的稅收減免,及接下來應繳所得稅額20萬新幣給予50%的豁免。每個稅務年度最高免稅額為20萬新幣。而要享受這一政策,必須符合以下幾個條件
1.必須是在新加坡註冊的公司。
2.公司必須為新加坡稅收居民,並且在該評稅年度內,其公司股東人數不得超過20名自然人。
3.至少有一名個人股東持有10%的普通股。
同時需要注意,從事地產銷售和投資(包括參股投資)的公司,不能參與這一稅收減免計劃。
2、部分稅收豁免
對於不能參與DUTE的新企業,則可以享受部分稅收豁免,即該公司第一個1萬新幣應稅收入,可獲得75%的免稅額度;接下來29萬新幣收入,給予50%的稅收豁免,每年最高可豁免所得15.25萬新幣的額度。
3、總部公司稅收獎勵
新加坡為鼓勵跨國公司落戶新加坡,並將新加坡作為企業管理中心所在地,專為大型跨國公司制定了區域總部獎勵制度(RHA)和國際總部獎勵制度(IHA)。對於符合條件的公司,其國際收入徵收的所得稅率執行15%的低稅率。而這兩項稅收獎勵制度均由新加坡經濟發展局進行管理。
4、避免雙重徵稅協定
新加坡作為獨立國家,為增加自身國際影響力,並吸引海外投資落戶新加坡,廣泛對外簽署經濟協定。其中包括20多項自由貿易協定、74項全面避免雙重徵稅協定和8項有效避免雙重徵稅協定。新加坡公司可藉由這些協定,有效降低向海外擴張的成本,其中包括用海外發生的費用(如特定市場拓展及投資費用、人力開支等)進行國內稅務抵扣。
5、企業所得稅退稅
新加坡居民公司可申請一次性企業所得稅退稅,現行退稅規則為2018評稅年度企業應付所得稅的40%,上限為1.5萬新幣,2019評稅年度退稅為應付所得稅的20%,上線為1萬新幣。
由此可見,新加坡政府為有效促進企業發展,同時吸納海外良性資本落戶新加坡,實施了多項稅收減免計劃,有效拉動了本國經濟,也讓新加坡獲得了富有活力且健康向上的經濟發展環境。但由於新加坡公司註冊門檻較高,因此您會需要一家專業且有責任心的秘書服務提供商為您提供幫助。而通惠管理顧問專注個人、企業服務十餘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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