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東竟強姦53歲「媽媽桑」,父母盼代兒坐牢

2019/09/16   •   7萬閱
17歲少年因網上召妓爽約而懷恨在心,設計搶劫並強姦53歲女性,今早被判罪成。其父母撰寫689字求情信,表達對兒子的憤怒與自責,並盼能代兒坐牢,展現令人動容的母愛與悔改之情。事件中涉及多項控狀,包括搶劫、強姦等,凸顯了青少年犯罪帶來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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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少東網上召妓被爽約後懷恨在心,設計搶劫又強姦53歲「媽媽桑」,今早被判罪成。(示意圖)

17歲少東網上召妓被爽約後懷恨在心,設計搶劫又強姦53歲「媽媽桑」,今早被判罪成,父母親筆689字求情信呈堂,還盼能代兒坐牢。

搶劫和強姦案發生在2017年10月2日,晚上10時05分至10時39分間,地點是義順一帶的一組屋單位內。

被告施立泉事發時17歲,他被控11項控狀,包括搶劫、強姦、偷竊等,控方以其中三項提控,餘項交由法官下判時納入考量。受害者則是名53歲「媽媽桑」。

他的代表律師隨後求情表示,被告及父母都各寫了英文求情信,盼法官能從輕發落。

根據雙親的689字的求情信,他們對兒子的行為十分憤怒,但也因教子無方而自責。

兩人因常年在馬國工作,未能陪伴兒子,殊不知對方結交了損友,直到東窗事發,兒子被還押,他們才感到空虛迷茫。

他們說每日都痛苦萬分,也無人可傾訴,還曾妄想能代兒坐牢。兩人也表示兒子保釋後,一家人儘量互相陪伴。

父母寫道,兒子過去兩年來已深刻反省,有悔改之心,他們也已為兒子規劃坐牢和出獄後的生活,包括支持兒子在服刑期間繼續讀書,改正態度和觀念,以便重新融入社會。

被告在求情書中也附和了父母的說法,表示自己對於造成受害者和父母的傷害感到很抱歉,這次事件猶如當頭棒喝,他盼能改過自新,讓他完成「N」和「O」水準。(人名譯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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