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3日訊)旅居新加坡的33歲印度籍永久居民在八個月內,共48次攜帶超過4800萬新元現款進出新加坡卻未申報,昨日正式被控上法庭。
根據控狀,來自印度的被告穆克達爾(33歲,Mukthar Hussain Syed Abdulgafoor),目前已是新加坡永久居民。
他昨天被控多達48項牴觸貪污、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簡稱CDSA)的罪狀。
控狀顯示,涉案日期是去年4月至12月。他在涉案期間,通常一天入境隔一天出境,有時更是同一天進出新加坡,出入境的地點包括新加坡樟宜機場和大士關卡。
不管是出境還是入境,他每次都隨身攜帶巨款,少則10多萬元,多則超過200萬元。除了隨身攜帶新元,也包括各國貨幣如美元、澳元、英鎊、人民幣和令吉等,估算48項控狀,他所帶進出的現款總額超過4800萬元。
控狀指他每次攜帶巨款出入新加坡時都沒申報,所帶金額也超過2萬元的規定。
控狀並未揭露他的身份,也沒有交代他為何會攜帶巨款出入。
攜帶超過2萬新元的現金出入境都必須向當局申報。未申報者可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款,或者監禁最長三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昨天被控後,獲准以5萬元保釋外出,法官將案件展期至11月27日再度過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