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新中航班及中國各省市隔離政策更新匯總

2020年10月05日   •   8萬次閱讀

江西省

所有入境人員均集中隔離14 天+核酸檢測全覆蓋。

山西省

所有境外入晉人員一律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從進入集中隔離點開始 48 小時之內完成首次核酸檢測。隔離觀察14 天后,再次核酸檢測為陰性者解除集中隔離。

太原:集中隔離期滿境外入並人員,由居住地社區負責落實居家隔離醫學觀察 14 天的措施。

陝西省

境外來陝返陝人員,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陝西省,集中隔離14天。

雲南省

14 天內有境外旅居史、目的地為雲南的入滇人員,包括外籍人員、回國中國公民(含港澳台人員),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 天。經自願自費進行2次核酸檢測呈陰性及1次血清抗體檢測呈陰性的入境人員,可以在集中隔離 7 天后,再居家隔離7天。

內蒙古自治區

所有入境人員(包括經區內口岸和區外口岸入境者)一律實行「14 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 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2次核酸檢測+1次血清抗體檢測」的管控措施。

寧夏回族自治區

對境外來寧返寧的人員,均集中隔離觀察 14 天,並立即進行核酸檢測。

青海省

重點地區及境外回國人員實行14天隔離醫學觀察;非重點疫區14天居家隔離。隔離期滿再進行第二次核酸檢測後方可解除隔離。

西藏自治區

所有入境人員一律在指定場所進行 14 天隔離觀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4 天內(含)的境外來疆返疆人員,無論通過境外直接進入或從國內其他城市中轉進入,一律做核酸檢測並集中隔離14 天。

大於14 天小於 28 天(含)的境外旅居史人員,落地後 24 小時內進行核酸檢測。

烏魯木齊:在第一入境點集中隔離滿14日的來烏境外旅居史人員,落地後查驗7日內核酸檢測報告,陰性予以通行;如未攜帶核酸檢測陰性報告,需先行集中做核酸檢測,陰性方可通行。

澳門特別行政區

從澳門進入內地人員,如14天內,無外國或香港及台灣地區旅居史,且持 7 天內有效核 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含7 天內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健康碼」,各地不再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 天措施。

上一頁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