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說女兒是父親的小棉襖。很多男人在有了女兒之後分分鐘化身「女兒奴」,恨不得天天把她捧在手心裡怕摔著。
可是,一名新加坡男子,枉顧人倫,在某天喝醉酒後,將罪惡的雙手伸向了自己的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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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這名女兒只有十三歲!正是豆蔻初綻的年紀。
而更讓人憤怒的是,在遭受強姦之前,這名父親早在女兒上小學三年級時就開始不斷對她進行性侵犯。
一次又一次,對女兒的心靈造成極大創傷。這種傷痛,可能是她一輩子都無法消除的慘痛記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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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害怕被爸爸傷害,女兒在被侵犯後,不敢告訴任何人,只是對自己的哥哥傾訴。
雖然哥哥當時勸她不再屈服,可只比妹妹大兩歲的他,一時半會也想不出什麼好辦法。
兄妹倆擔心母親知道這件事後會找父親算帳,結果反被父親傷害。於是他們在母親面前都不敢露半點口風。誰知道兄妹倆的忍讓和擔憂,又造成了下一樁悲劇。

2018年的一個晚上,這名男子的妻子因為喝醉酒,赤裸著躺在床上。男子見狀,居然讓當時只有15歲的兒子,與自己的母親發生亂倫行為!
兒子一開始不願意,但在父親的淫威下害怕父親打,被迫與母親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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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說,男子不僅親手毀了自己女兒,也強迫著讓兒子和妻子的生活一團糟。整個家庭因為他處於亂倫之中。
可他卻一直沒有被抓。直到2019年,女兒在學校上完性教育課程後,覺得自己不能再做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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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是她把父親強姦她的事告訴阿姨,阿姨之後立刻帶她到警局報警。整起案件和父親的罪行才徹底浮出水面。
經過幾年的調查很審判,這名男子終於得到了懲罰。法官判處他必須坐牢29年,同時還要接受24下鞭刑。

不論刑期長短,單論接受鞭刑的次數,這名男子已經達到了新加坡法律下單次審判下的判決上限。
鞭刑絕對不好受。新加坡鞭刑所用的鞭子,長一米左右,是一根非常結實的藤條。它平日浸泡在水裡,以防開裂。
行刑的鞭手是經過專門挑選和訓練的,他們體格強壯,每一鞭子的力度高度一致。行刑時,鞭手站在離犯人一米多遠的地方,用全身的力量進行抽打。往往一鞭子抽下去,就會讓犯人皮開肉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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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打完一鞭,在場的醫生都會對犯人進行身體檢查,一旦發現受刑者不能承受,便會停下來,直到犯人身體恢復良好後繼續。
所以,這名男子可能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屁股都將處於流血腫痛的狀態中。這是他應得的懲罰。
雖說如此,可很多網民依舊對刑罰不滿意。
很多認為這項處罰依舊太輕,不足以起到懲戒的效果,應該加重刑期。

甚至有人建議直接執行死刑,以免出獄後對社會造成更大危害。
雖說如此,可這名男子今年已經41歲,如果不經歷減刑並順利服完29年刑期,出獄時應該也是70歲的遲暮老人了。
況且,新加坡法律有規定,死刑一般只用於販賣或運輸毒品、走私販賣軍火、謀殺、綁架、叛亂及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
椰友們,你們覺得29年刑期+24下鞭刑足夠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