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供應商賄賂罪成 兩名吉寶遠東前雇員被罰款

2023/02/18   •   810閱
馬來西亞吉寶遠東船廠前雇員因收受供應商賄賂被判刑。兩名被告被罰款,共計13萬5000元。案件涉及供應商通過安排海外旅行行賄,旨在維護良好關係。案件歷時十年,近期才被提審。

收受供應商賄賂罪成 兩名吉寶遠東前雇員被罰款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16/17160588.avif

吉寶遠東船廠。(圖:吉寶)

吉寶岸外與海事子公司吉寶遠東(Keppel FELS)的兩名前雇員,因收受供應商賄賂的罪名成立,雙雙被罰款。

其中一名被告、64歲的前高級分包項目經理Tan Seng Cheh承認一項受賄罪名,其餘三項控狀則交由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他被罰款8萬5000元,並處以3672元罰金。他已全額支付所有罰款,並歸還其中5萬元賄金。

另一名被告、72歲的前集團採購高級總經理Wong Kok Seng也認罪,被罰款1萬5000元。他已歸還全數賄金。

法庭文件顯示,涉案的52歲供應商Thong Chee Kong是以招待兩名被告和他們的妻子到海外旅行的方式行賄。這名供應商是吉寶遠東在鋼鐵貿易的主要供應商。

為了維持良好關係,供應商為Tan Seng Cheh安排並支付了三次海外旅行行程,總值約5萬3700元。其中一次在2008,被告攜帶家人到日本遊玩。

供應商也在2006年,邀請另一名被告Wong Kok Seng到中國旅遊,並為被告和妻子支付總額約5850元的旅費。

這起案件後來因為供應商潛逃到海外,而擱置了超過十年。直到去年3月,供應商回返我國,兩名被告也一起被控。

供應商的案件還在審理中。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