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將增加在職家長的育兒假天數,只要家中有12歲及以下的本地公民孩童,每名家長可獲得8到12天的育兒假。總理黃循財在國慶群眾大會上宣布這個消息時也說,政府將承擔所有育兒假費用。
為給予家長更多時間照顧孩子,政府將增加育兒假的天數。只要家中有新加坡公民孩童在12歲及以下,在職家長未來將根據孩子的人數,每年獲得8天至12天的育兒假。
黃循財總理(23日)在國慶群眾大會上宣布,政府要從根本上改變支持家庭的方式。
總理說:「許多家長反饋現有的育兒假不夠。因為孩子越多,責任也就越重,而且年齡較大的孩子仍需要父母的照顧。年齡較大的孩子需求有所不同,但這些需求並不會隨著孩子的成長而消失。」
有鑒於此,政府將增加育兒假,並根據子女數量計算。
目前,如果家中最小的孩子在六歲及以下,一名在職家長每年可獲六天的育兒假。如果是雙薪家庭,每年最多有12天的育兒假。
如果最小的孩子年齡介於7至12歲,一名家長每年可請兩天的延長育兒假(Extended Childcare Leave)。也就是說,如果家裡三個孩子都就讀小學,雙薪家庭一年仍只有四天延長育兒假。
在新的育兒假制度下,政府將把育兒假和延長育兒假合併,並取消根據最年幼孩童劃分的做法。
育有一名12歲及以下孩子的在職家長會有八天的育兒假。如果有兩名孩子可享有十天育兒假,育有三名或更多孩子的家長則會有12天育兒假。
這意味著,一個雙薪家庭每年最多可享有24天的育兒假。
政府承擔所有育兒相關假期費用
為減輕僱主負擔,政府也將承擔所有的育兒相關假期費用,包括政府承擔薪資的產假、領養假、陪產假、父母共用產假以及育兒假。金額頂限是1萬元。
總理表示,這將減輕僱主所承擔的財務負擔,並呼籲僱主為在職家長提供更多支持,讓他們能更好地兼顧家庭和工作,發揮自己的最佳狀態。
目前,政府不承擔第一和第二胎的首八周帶薪產假和首四周的帶薪領養假,以及首三天育兒假的費用。
符合資格的自僱人士也將受惠。
有關新育兒假制度的更多詳情,包括實施日期,將在日後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