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通過法案,統一地鐵和巴士系統中的行為規範,禁止乘客在巴士及巴士轉換站對他人造成滋擾或擾亂秩序,以遏制乘客在巴士上的不文明行為。對此,發言的議員認為,這項修正案有助維護我國巴士系統的安全,但同時也提出一些疑問,包括交通業者是否應該涉及安全檢查工作,以及如何保障巴士司機安全執法。
丹戎巴葛集選區議員祖安清心說:「我們期望當局在巴士路線上部署更多執法人員或者巴士司機可在需要時,能儘快向反應小組尋求幫助。」
後港區議員陳立峰說:「強制安檢措施的成效究竟有多大當乘客量在尖峰時段激增時,又該如何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緊張或不便。」
穆仁理答覆和總結時表示,目前每次的檢查1分鐘內就能完成,必要時也會增派支援人手。
律政部兼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穆仁理說:「當巴士司機發現乘客有擾亂秩序或滋擾他人的行為時,可停下巴士並通報巴士營運控制中心,由中心受過培訓的人員指導下一步的處理行動。如果乘客行為涉及安全風險,司機有權為保障乘客安全而暫停巴士服務。」
如果乘客有暴力或安全隱患,警方將會介入。當局也有意頒布條例,讓陸路交通管理局人員對辱罵或攻擊公共運輸人員的行為採取嚴厲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