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交通部(MOT)、陸路交通管理局(LTA)以及新加坡警察部隊(SPF)正大幅加強對註銷車輛(deregistered vehicles)的管控。此前,此類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行駛的舉報案件激增,從2024年的75起飆升至2025年的245起,一年之內增長了三倍多。
註銷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行駛屬於違法行為,且這類車輛沒有有效保險,不符合道路行駛安全標準。 部分註銷車輛甚至涉嫌肇事逃逸以及包括販毒在內的刑事活動。
從2026年2月27日起,政府大幅提高了持有或使用未註冊/註銷車輛的最高處罰:初犯者現在面臨最高20,000新加坡元的罰款和/或最高兩年的監禁,累犯的處罰將翻倍。 目前,政府正引入進一步的立法和執法措施,以解決註銷車輛的持續濫用問題以及目前在新加坡境內流通的未處置車輛問題。
《陸路交通及相關事項(第2號)法案》
該法案於2026年9月8日在國會進行一讀,提出了四項關鍵措施:
第一,建立「授權出口商計劃」。 要求註銷車輛必須通過LTA授權的出口商進行出口,且所有存儲和出口相關活動(如切割和包裝)必須在LTA批准且安全的場所內進行。該計劃旨在解決違規出口商未能妥善處置註銷車輛的風險。LTA將在該計劃生效前為行業提供至少一年的過渡期。
第二,縮短處置期限。 車主履行處置要求的寬限期將從一個月縮短至14天。在新方案下,車主只需將註銷車輛交給授權出口商、授權廢車場或授權出口處理區運營商即可,無需再直接向LTA提交處置證明文件。
第三,強化追責機制。 只要違規者未能滿足處置要求,就將一直面臨起訴。被判定未能提交處置證明的人員,在合規之前,每天可能面臨最高500新加坡元的罰款。
第四,限制高風險人員登記。 政府有權阻止將新車或二手車登記或轉移給高風險個人,包括有持有註銷車輛前科的人員,以及可能被犯罪集團利用的18歲以下青少年。
此外,該法案還將銷售或供應註銷車輛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前提是賣家知道或魯莽地忽視該車輛將被用於公共道路)。此項罪行最高可處以20,000新加坡元罰款和/或兩年監禁,累犯處罰翻倍。
2026年9月起實施鎖車措施
在執法方面,從2026年9月起,LTA和警察部隊在巡邏中發現的註銷車輛將被鎖車(wheel clamped)以便LTA隨後沒收。此舉旨在讓執法人員在處理車輛的同時能繼續執行其他職責,而無需一直留在現場。
同時,政府將加強在重點區域開展包括路障檢查和巡邏在內的聯合執法行動。
政府表示,對於任何出於非法目的使用、持有、購買或銷售註銷車輛的人員持強硬立場,並將對不合規的車主採取堅決的執法行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