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38歲男子於周二(6月30日)被捕,涉嫌使用氣槍射擊他人,涉嫌故意使用危險武器造成傷害。
根據警方的初步調查,此次事件導致一名37歲的受害者耳朵和前額受傷。
警方在新聞稿中表示,他們於周二晚上約7點36分接到求助電話,事發地點位於淡濱尼81街(Tampines Street 81)。
通過後續調查以及警方攝像頭和閉路電視(CCTV)的協助,來自勿洛警署的警員鎖定了開槍男子的身份,並於當天晚些時候將其逮捕。
在搜查該男子的住處時,警員還發現了一大批武器和違禁物品。
警方表示:「沒收的物品包括多把氣槍及彈藥、一個指虎、一個疑似電擊設備以及各種氣槍零件。」

該男子將於周三被帶上法庭,被控故意使用危險武器或手段造成傷害。
如果罪名成立,他可能面臨最高七年的監禁,並伴隨鞭刑或罰款。
警方還表示,該嫌疑人還可能面臨《槍械、爆炸物和武器管制法》下的相關指控。
警方強調,對於「社區中此類暴力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並將毫不猶豫地採取行動打擊那些公然藐視法律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