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同智利簽署合作備忘錄,在碳市場和碳定價方面進行合作。
新加坡貿工部近日發布公告表示,新加坡貿工部常任秘書(發展)馬宣仁,以及智利外交部外交政策秘書長韋齊希(Alex Wetzig),在新加坡簽署這項諒解備忘錄。
根據合作備忘錄,兩國將在符合《巴黎協定》第6.2條文和相關碳市場倡議的碳信用額方面進行合作,這包括探討互惠互利的合作項目,以及針對碳管理服務和開發碳交易生態等方面,交換最佳實踐方案,兩國也會研究與第三方國家一起探討碳交易市場方面的合作機會。
新加坡貿工部常任秘書(發展)馬宣仁表示,新加坡和智利享有融洽且長久的雙邊關係,雙方致力通過合作推展氣候行動以及落實相關目標。他說道:「我們希望這項協議能為新智兩國迎來更多氣候投資,以及讓雙方在綠色經濟領域開創就業機會,並且促進科技方面的合作。」

新加坡與智利合作在碳市場和碳定價領域備忘錄的簡報
此備忘錄表明新加坡和智利意欲在碳市場和碳定價領域展開合作,合作內容包括在碳信用額、碳定價、藍碳、碳服務以及交易生態系統發展等方面交流信息、知識、最佳實踐和經驗,涉及國家監管框架、管理溫室氣體減排活動和資源開發的政策等,旨在確定可能的合作機會。
根據備忘錄,新加坡和智利將合作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實施協議,明確雙邊框架,用於根據巴黎協定第6.2條的規定進行國際轉移的相應調整的碳信用額。實施協議將包括與巴黎協定一致的碳信用額轉移的標準和流程,完成後,新加坡的納稅碳排放公司將能夠從符合條件的項目中購買碳信用額,以抵消其最多5%的應稅排放。
新加坡和智利將共同努力,確定可能符合巴黎協定第6條的減排和清除項目,以實現雙方各自的國家自主貢獻(NDC)目標。
新加坡希望最遲在2050年達到凈零碳排放目標,並且致力與志同道合的國家合作推動氣候行動。
迄今為止,新加坡已與不丹、柬埔寨、哥倫比亞、多米尼加共和國(Dominican Republic)、加納(Ghana)、肯亞、蒙古摩洛哥、巴布亞紐幾內亞、秘魯和越南等國,也簽署了類似的諒解備忘錄或意向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