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被指在便利店用美工刀襲擊他人,遇襲的26歲男子站在櫃檯付錢,突然後頸一痛,一摸脖子驚見一手鮮血。警方在一小時內尋獲並逮捕嫌犯,30歲男子昨早(11月3日)被控上法庭。

事件發生在勿洛北4街第89座組屋的一家便利店,一名26歲男子後頸被割傷,留下半公分的傷口。(林澤銳攝)
事故發生在前日(11月2日)下午5時50分,地點是勿洛北4街第89座組屋的一家便利店。
根據控狀,被告加法里(Safri Jifri,30歲)用一把美工刀割傷一名男子的後頸,傷口長約半公分,因此面對使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的罪名。
被告目前被還押在心理衛生學院接受精神評估,案展本月17日過堂。
警方昨日發布文告,指當局前天近傍晚時接獲通知,指一名26歲男子被另一人用尖銳物品攻擊,後頸被輕微割傷。初步調查顯示,兩名男子並不相識。
警方後來展開調查,勿洛警署警員在一小時內逮捕一名30歲男子。
疑似被用於傷人的美工刀,事後在附近的一個垃圾桶內被尋獲,調查仍在進行中。
記者輾轉聯繫上事發時在便利店值班的女經理的母親楊女士(50歲),她從女兒口中了解到事發時的情況。
據她所知,事發前一名男子先走進便利店,並在店裡走了幾圈,形跡可疑。
傷者和朋友過後一起到便利店來買東西,朋友在店外等候,傷者則拿了一瓶飲料走到櫃檯。正當他準備付款時,涉案男子站在他身後,突然揮動手臂,然後轉身跑出便利店。
楊女士說:「女兒和傷者都沒反應過來,傷者伸手往後頸一模,發現手上都是血,才知道自己被割傷。」
用危險武器蓄意傷人若罪成,可被判監禁最長七年、罰款、鞭刑或以上任何組合的刑罰。
記者:劉芸如
攝影:林澤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