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因詐騙罪入獄後又在假釋期間加入跨國電詐團伙,新加坡男子飛往柬埔寨詐騙中心工作,打電話欺騙新加坡人,回國後繼續犯罪,一個月內向至少14名騙案受害者接收逾65萬元,因此被判入獄5年。
《新明日報》報道,被告莫哈末菲道斯(37歲)面對3項共謀欺騙、洗黑錢以及牴觸有組織罪案法令的控狀。他早前承認其中兩項,餘項待法官下判時一併考慮。
案情顯示,被告早前因犯下欺騙罪行,在2022年11月9日被判坐牢31個月。他服刑期間行為良好,2024年9月獲假釋。
不料,被告獲釋僅一個月,便應朋友「傑克森」的邀請赴柬埔寨從事詐騙活動。對方承諾提供1000元月薪及3%的業績抽成,被告應允加入。
2024年10月3日,被告與「傑克森」和一名同謀搭飛機到柬埔寨,隨後換乘貨車前往位於邊境處的詐騙基地。該窩點外有約15名保安和看門狗把守,內部則聚集了約60名人員。
被告在接受行騙培訓後,負責向新加坡受害者撥打電話,假冒新加坡電腦緊急反應組(SingCERT)人員,以配合調查為由要求受害者交出存款。一旦受害者上鉤,被告便將電話轉接給同夥完成後續詐騙。若詐騙成功,被告即可從中抽取3%的佣金。
被告在詐騙中心工作約一個月後,因生病住院,醫藥費用由詐騙集團支付。
被告在康復後決定回國,不過他還是繼續為「傑克森」工作,並在去年4月19日至5月3日間,在新加坡向至少14名詐騙受害者接收65萬6788元款項,從中獲得至少1000元酬勞。
被告被判坐牢5年,由於他在假釋期間犯罪,被令多坐牢236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