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讯)因诈骗罪入狱后又在假释期间加入跨国电诈团伙,新加坡男子飞往柬埔寨诈骗中心工作,打电话欺骗新加坡人,回国后继续犯罪,一个月内向至少14名骗案受害者接收逾65万元,因此被判入狱5年。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莫哈末菲道斯(37岁)面对3项共谋欺骗、洗黑钱以及抵触有组织罪案法令的控状。他早前承认其中两项,余项待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早前因犯下欺骗罪行,在2022年11月9日被判坐牢31个月。他服刑期间行为良好,2024年9月获假释。
不料,被告获释仅一个月,便应朋友“杰克森”的邀请赴柬埔寨从事诈骗活动。对方承诺提供1000元月薪及3%的业绩抽成,被告应允加入。
2024年10月3日,被告与“杰克森”和一名同谋搭飞机到柬埔寨,随后换乘货车前往位于边境处的诈骗基地。该窝点外有约15名保安和看门狗把守,内部则聚集了约60名人员。
被告在接受行骗培训后,负责向新加坡受害者拨打电话,假冒新加坡电脑紧急反应组(SingCERT)人员,以配合调查为由要求受害者交出存款。一旦受害者上钩,被告便将电话转接给同伙完成后续诈骗。若诈骗成功,被告即可从中抽取3%的佣金。
被告在诈骗中心工作约一个月后,因生病住院,医药费用由诈骗集团支付。
被告在康复后决定回国,不过他还是继续为“杰克森”工作,并在去年4月19日至5月3日间,在新加坡向至少14名诈骗受害者接收65万6788元款项,从中获得至少1000元酬劳。
被告被判坐牢5年,由于他在假释期间犯罪,被令多坐牢236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