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72歲男子於周一(7月20日)被判處23年監禁。該男子在長達五年的時間裡,對其繼孫女實施性虐待,而受害女孩被侵犯時年僅九歲。
由於有保護受害者的禁令,這名新加坡男子的姓名不能公開。他承認了三項加重法定強姦罪名。
在量刑過程中,法院還考慮了另外18項指控。
法庭獲悉,在犯罪期間,該犯罪者處於60多歲,而孩子在9至13歲之間。女孩一直稱呼他為「爺爺」。
從2018年到2023年7月,該男子多次在自己的車內和公寓里對受害者實施性侵。
2018年,受害者每月會定期看望她的繼爺爺一兩次。他會要求她陪他去商場,並承諾買她喜歡的東西。
他只對這個孩子這樣做,而沒有對其他孫輩這樣做,因為他想單獨將她帶走進行性行為。
他會開車將女孩帶到多層停車場對其進行性虐待,並在每次行為後通過購買美術用品或其他她喜歡的物品來作為「獎勵」。
有時,女孩試圖反抗,但他告訴她,如果她配合,就會買她選中的物品。儘管女孩對這些性行為感到不適,但最終還是屈服了。
這名年長男子還要求她對他們的性接觸保密。
這種虐待行為持續了數年,直到2024年4月,女孩在學校做一個美術項目時才被揭發。
美術項目
該項目的主題是「掙扎」,女孩畫了一個人類背影,上面有雙手將其緊緊纏繞。
當美術老師詢問作品背後的故事時,女孩透露自己一直遭到繼爺爺的性侵。
老師隨即通知了受害者的母親,後者隨後帶她向警方報案。
副檢察官 Santhra Aiyyasamy 和 Ariel Tan 請求判處其23年監禁,但基於「整體原則」(totality principle),並未要求以監禁代替鞭刑。
該原則要求法院對案件的所有事實進行最後審查,以評估判決是否公正,以及是否過於嚴苛。
檢察官表示,性行為從猥褻升級到了強姦,隨著時間的推移,該男子變得更加大膽,在女孩11到12歲時試圖強姦她。
他們補充說,本案有明顯的計劃和預謀證據,包括誘導受害者與他單獨在偏僻區域相處以及對其進行「誘導操縱」(grooming)。
在2020年至2021年期間,他甚至趁其餘家人在別處聚餐的機會,將女孩帶到自己的公寓里。
檢察官表示,受害者因這些罪行而深受創傷,經常出現閃回記憶。
他們還補充道,事件曝光後,受害者的直系親屬與遠親之間關係緊張,包括表親在內的部分遠親已停止與她溝通。
每項加重法定強姦罪可判處8至20年監禁。由於該男子已超過50歲,因此不能被執行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