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告:本報道涉及自殺相關內容
新加坡:一名73歲的男子於周一(10月19日)被判處13年半監禁,原因是其強姦並猥褻其親生女兒,案發時受害女孩年齡在10至13歲之間。
這名少女後來告訴一名朋友,她的父親一直在性侵她,她甚至產生了自殺念頭。
該案件隨後被通報給兒童保護服務機構(Child Protective Service),並向警方報案。
這名新加坡籍老人在法庭翻譯的協助下聽取了訴訟程序,他承認了包括加重法定強姦、加重猥褻和性剝削兒童在內的四項指控。
另有六項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案情回顧
被告是受害者的親生父親。
由於法院發布了保護受害者的禁令(受害者現年15歲),禁止公布任何可能識別其身份的信息,這同樣涵蓋了其父親的名字。
受害者一直與父親同住在一套組屋中。
在事實陳述中未提及其母親,但被告律師向CNA確認,受害者的母親與他們同住,且為外籍人士。
2021年至2022年期間,該男子在女兒所在的房間內,在她的視線範圍內觀看色情視頻。
隨後,該男子走向躺在床墊上的女兒,強迫她對其進行性行為。
接著,他強姦了當時年僅10至12歲、就讀於小學的女兒。
事後,他威脅女孩不要告訴任何人,否則他將被送進監獄,她將再也見不到他。
受害者因為擔心這種情況發生而選擇了順從。
2023年,在女孩12至13歲時,其父親再次對其進行性虐待。
由於對方體力更強,她無法反抗且對他感到恐懼。
2024年5月至10月期間,該男子在女兒房間內猥褻她並對其進行性行為。
女孩感到非常厭惡,但因為害怕被責罵而沒有反應。
2024年7月至8月期間,其父親還強迫她對其進行不雅行為。
受害者揭露真相
2024年10月,女孩向一名朋友透露,自2021年起她一直遭受父親的性侵。
她表示自己想要自殺。
她的朋友將此事告知老師,學校隨後將情況轉交給兒童保護服務機構。
該機構的代表向警方報案,該男子於次日被捕。
副檢察官Daphne Lim和Clara Low請求對該男子判處14年半至16年監禁。
Lim女士表示,檢方已經適當調整了刑期,以確保總刑期不會過於沉重。
她補充說,高齡本身並不是減輕處罰的因素。
Lim女士表示:「事實上,儘管他年齡較大且心智成熟,但被告仍系統性地剝削和虐待自己的女兒。這體現了被告的罪責之深。」
來自Dominion律師事務所的辯護律師Joseph Yoong則建議判處11年半至12年半監禁。
他在聽證會後告訴CNA,他的當事人是一名計程車司機,經常回家很晚。
他目前仍與妻子維持婚姻關係,其妻子現為新加坡永久居民。
法官Dedar Singh Gill在量刑時提到了受害者的幼小年齡以及被告對信任關係的嚴重背叛。
根據法律,強姦未成年人的處罰為8至20年監禁,以及至少12次鞭刑。
由於該男子與受害者存在親密關係,他可能面臨最高兩倍的處罰。
但由於該男子已超過50歲,因此無需執行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