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聲稱離婚後因為獨力撫養三個孩子而陷入經濟困難,披薩店女經理利用顧客的消費換取職總積分,存入自己和男友的職總卡,短短三個月內就累計逾265萬個積分,用來進行總值1萬7688元的個人消費。
被告努拉茲林(31歲)在星期一(6月27日)承認一項欺騙的控狀後,被判坐牢四個月又兩周。
根據案情,被告案發時是必勝客(Pizza Hut)一家分店的經理。
2017年9月,職總聯卡(NTUC Link)和必勝客合作,到必勝客消費的顧客,只要在櫃檯出示職總卡就能獲得積分,每消費1元能換得5分。職總每個月底會按每150分支付必勝客1元。
被告利用職務之便「私吞」職總積分,每當有顧客點餐後又沒有出示職總卡時,被告就會把積分存入自己的卡里,甚至直接在系統中輸入高額的積分到自己的卡中。
去年4月,被告的卡出現問題,她卻瞞著男友,把積分存進男友的職總卡。
被告當時以為公司或職總不會經常針對積分進行審計,認為自己的罪行不會被揭發,但公司後來還是發現帳目有出入,進而揭發被告的罪行。
調查顯示,被告在去年3月至5月之間,79次以上述手法干案,前後把265萬3318的積分存入自己和男友的職總卡。
以150分換1元為依據,被告騙走的積分價值約1萬7688元,她事後利用這些積分到各個職總分店花費,至今未作出賠償。
律師代為求情時說,被告離婚後,前夫沒有提供生活費,自己得撫養三個小孩,她因為面對經濟困難才會犯案,懇請法官輕判。
控方則說,被告身為分店經理,卻違背職責和背棄公司的信任干案,涉及的金額也相當高,顯然她的罪責不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