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4日訊)40歲女子剛完成交易,從大馬毒販手中拿到毒品,就遭到肅毒局人員上門取締,女子情急之下將兩包裝有毒品的袋子,從16樓住家往窗外扔,但肅毒局人員過後下樓尋獲袋子,發現裡頭有30.72克純海洛因,女子涉販運毒品被判死刑,提出上訴。
《聯合晚報》報導,被判死刑的是40歲的女子沙麗,她於2016年6月17日在盛港安谷路第350座組屋的住處被肅毒局人員逮捕。
按照濫用毒品法令,凡販運超過15克海洛因,若罪名成立,就可被判死刑。

案情顯示,當天下午3時35分,一名來自馬來西亞的男子海卡爾(41歲)騎著大馬註冊的摩哆來到上述地點,過後到17樓,將裝有毒品的塑料袋交給沙麗,海卡爾過後從沙麗手中獲得1萬5550元(約4萬6650令吉)。
2人以為交易過程神不知鬼不覺,殊不知中央肅毒局人員早已在附近埋伏監視。
海卡爾事後騎著摩哆離開組屋,最終他在不遠處的十字路口處被攔截落網。他過後也因涉嫌販運28.22克毒品被控上法庭。
另一組肅毒局人員也前往沙麗的住處,沙麗當時聽見門外有動靜,情急之下將兩個裝有毒品的白色塑料袋從16樓的住處往下扔,然後才開門讓肅毒局人員進入。
肅毒局當時在沙麗的住家只搜出吸毒用品,但執法人員下樓搜找,終於在毗鄰的建築工地找回兩袋毒品,全部毒品數量重達一公斤。
沙麗被判死刑後目前提出上訴,而海卡爾則被判定僅作為一名送貨員,加上全程配合肅毒局的調查,最終法官判處海卡爾終身監禁及15下鞭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