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馬來西亞籍男子因醉酒後在地鐵列車上鬧事,並暴力襲警,於2月12日在國家法院被判坐牢三個月又一周。43歲的被告傑米思(Jemis Bin Saibul)面對四項控狀,包括牴觸防止騷擾法令和在公共場所裸露,他承認其中三項,餘項交由法官一併考慮。

案件發生在2024年11月23日晚上11時左右。當時,南北和東西線列車運作控制中心接到報警,稱一名醉酒乘客在地鐵列車上不服從指示,案發地點為裕廊東地鐵站。監控顯示,被告僅穿內褲在列車上叫囂,並試圖徒手打開車門,還揮拳擊打列車牆面。 列車抵達裕廊東地鐵站後,車站工作人員上車查看,發現被告處於醉酒狀態。
工作人員試圖引導被告下車,但他不斷揮動手臂,甚至打了工作人員的臉和手臂。隨後,公共運輸保安指揮處(TransCom)的警員趕到現場,將被告戴上手銬並安排他坐在長凳上,以免對公眾造成威脅。
然而,被告繼續反抗,用手肘擊打警員的肋骨,並辱罵警員,牴觸防止騷擾法令。他還辱罵其他五名車站工作人員,並大聲叫囂要殺了所有人,企圖威脅工作人員放了他。
晚上11時20分左右,被告向警員表示想喝水。警員遞給被告瓶裝水後,被告突然踢向警員,企圖再次傷害對方。最終,被告在凌晨零時10分左右被正式逮捕。
調查顯示,被告事發時處於嚴重醉酒狀態,當晚共喝了13罐500毫升裝的黑啤酒和兩罐不同品牌的啤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