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 男子被指偷走女室友件總價值6279新元的首飾,女室友為了拿回首飾,即使懷了身孕,也要從中國飛來新加坡出庭供證。男子在審訊後被判坐牢15周。
《新明日報》報導,大馬籍被告王國健(譯音,49歲)面對一項控狀,指他在2022年11月11日至12月19日間,於勿洛北路第427座組屋的一個單位內,偷走女室友3件總價值6279新元的首飾。
被告不認罪,案件因此進行審訊。
控方結案陳詞顯示,女室友在2022年12月19日,發現首飾不翼而飛,於是通知房東並報警。
警方在調查案件時,發現當鋪記錄顯示被告分別於2022年11月16日和25日,將這3件首飾當掉套現。
女室友供證時表示,第一條價值361新元的金項鍊,是在中國天津買的、第二條價值4600元的蒂芙尼(Tiffany & Co)項鍊則是他人送的,而第三條價值1318新元的金手鐲,則是在珍珠坊購買的。
控方指出,女室友沒理由撒謊,懷孕的她為了能拿回屬於自己的首飾,特地從中國來新出庭,並出示首飾照片以及購買單據等證據,證明3件首飾都是她的。
控方也表示,被告一開始錄口供時否認典當任何首飾,後來又說是女室友的男友把首飾以2000新元賣給他,最後竟放棄辯駁,反而為自己的行為道歉。豈料到了審訊時,被告再次改口,堅稱說首飾是已故前女友留下來的。
被告為證明立場,出示女友戴首飾的照片,不過控方指照片里的首飾與本案首飾不符,並認為照片是經過修圖加工的。
法官在審訊後裁定被告罪名成立,日前判處他坐牢15周。不過被告對裁決不滿,已提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