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向总统府游行的三名女性被罚款各3000新币:法官称其本应提前核实路线
此前因组织前往总统府(Istana)的亲巴勒斯坦游行而被判无罪的三名女性,其判决结果在周四(4月30日)被高等法院推翻。目前,这三名女性每人被处以3,000新元的罚款。
根据新加坡亚洲新闻台(CNA)报道的庭审记录,法官希基温(See Kee Oon)认为,这三名女性——30岁的 Siti Amirah Mohamed Asrori、37岁的 Annamalai Kokila Parvathi 和 26岁的 Mossammad Sobikun Nahar——“理应进行适当的询问”,从而发现该游行路线属于禁区。

(左起:Siti Amirah Mohamed Asrori, Annamalai Kokila Parvathi 和 Mossamad Sobikun Nahar。来源:Instagram @sgacadboycott)
2024年亲巴勒斯坦游行事件回顾
这三名女性是当时约70人团体的一部分。2024年2月2日下午2点至3点间,该团体从星耀城(Plaza Singapura)步行至总统府后门。
她们的目的是向总理公署递交关于巴勒斯坦事业的信函。
庭审录像显示,参与者携带了绘有西瓜图案的雨伞——这是与巴勒斯坦国旗相关的象征符号。

2025年10月的无罪判决
此前,这三名女性被指控在总统府周边组织游行,而根据《公共秩序法》,该区域属于禁区。
2025年10月21日,地方法官吴约翰(John Ng)曾判决三人无罪。他当时认为,虽然她们组织了游行,但控方未能证明她们知晓该路线属于禁区。
他当时指出,所使用的路径是公共人行道,且没有标识显示该区域受限。

(来源:Instagram @sghungerstrike4gaza)
控方:女性本应知晓相关规定
在周四对判决提出上诉后,副检察官蔡鸿骏(Hay Hung Chun)辩称,原审法官混淆了“实际知情”与“理应知晓”这两个概念。
他强调,警方曾发布公告,明确表示不会允许与以色列-哈马斯冲突相关的活动——他认为,对于一个“诚实且理智的人”来说,这本应是一个促使人们进一步核实的“警示信号”。
他还指出,这几名女性也清楚,此前类似的活动曾因缺乏警方许可而被取消。
辩护律师王德力(Derek Wong)则敦促法院维持原判,辩称了解法律并不一定意味着了解具体的禁区范围。

法官:原审判决存在错误
希基温法官最终裁定,原审法官在法律测试的应用上存在错误。
他同时表示,地方法官的口头判词比最终书面判词还要长,这让他感到“不安”且“困扰”。
在三人被定罪后,控方并未寻求监禁刑罚,而是将量刑权交由法院决定。
最终,法官对每名女性处以3,000新元的罚款。该处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法律允许最高六个月监禁及/或最高10,000新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