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鼎面对7项控状,包括失信、非法盯梢、无照执业,以及拒绝回答调查员问话的罪名。不认罪的他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新加坡反对党人物林鼎在没有律师执照下执业,触犯律师专业法令,原本被判监6周和罚款1000新元,但控方上诉得直,高庭昨天改判林鼎坐牢3个月又1周。
《联合早报》报道,林鼎通过代表律师表示有意针对本案,向最高法院上诉庭提出相关申请,加上他还有客户的刑事案未了,为此要求展期至今年4月24日入狱服刑,他的这项申请获得法官批准。
林鼎(61岁)目前是人民之声党秘书长与人民联盟秘书长,在狮城当律师超过30年。
他面对7项控状,包括失信、非法盯梢、无照执业,以及拒绝回答调查员问话的罪名。他否认指控,但早前在国家法院受审后被判罪成,被处以坐牢6周和罚款1000新元的刑罚。当时法官下判时指出,身为一名执业多年的律师,林鼎却无视法律犯案,法庭必须给予充分的刑罚,以阻遏其他人犯下同样的罪行。
林鼎针对罪成与刑罚上诉至高庭,控方则认为刑罚过轻,也向高庭提出上诉,加南拉美斯法官星期一发表上诉裁决,裁定控方上诉得直。
根据宪法,一个人若在新加坡或海外法庭被判罚款至少1万新元,或监禁至少一年,5年内将不可参加全国选举。换言之,以林鼎目前所面对的刑罚,他仍可参加来届大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