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LTA)与新加坡警察部队(SPF)开展了为期九天的联合行动,共没收 111 台主动出行设备,查获 250 起违规行为。
主动出行设备包括个人出行辅助工具、个人出行设备以及电动自行车。
LTA 周六(6月27日)表示,此次行动从 6 月 1 日开始,重点在关键聚集区、市中心及选定的住宅区等热点地区进行。
此次行动是 LTA 与盛港(Sengkang)、榜果(Punggol)和义顺(Yishun)社区警署持续开展的联合执法工作的一部分,旨在打击主动出行违规行为。
查获的常见违规行为包括持有不合规的电动自行车,以及使用不正确、遮挡或被篡改的车牌。

根据 6 月 1 日起生效的法规,非 UL2272 标准的电动滑板车即使在不使用时也被禁止持有,因此部分此类设备也被没收。
从今年 1 月至今,LTA 已查获并没收了 600 多台不合规的主动出行设备。
周五晚间的突击行动
周五,媒体受邀观察该行动的第九天。当时,100 多名 LTA 和 SPF 执法人员被部署在四个地点——榜果两个,盛港两个。
在 Waterway Point,执法人员在两个多小时内使用便携式速度测量设备对个人出行设备和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检测。
该设备于 2025 年 11 月首次投入使用,可以通过测量设备在静止状态下的最高速度来检测是否经过非法改装。

在第一个小时内,执法人员就拦截并检查了 10 多台主动出行设备。
一名外卖骑手的电动自行车被没收,因为速度测量设备显示其最高时速可达 28.9 公里,超过了 25 公里的法定限速。另一名骑手的电动自行车记录速度为 22.45 公里,虽在法定限速内,但因缺少自行车链条而不合规,同样被没收。
在盛港的另一个地点,执法人员没收了一台最高时速高达 71.14 公里的设备。
截至晚上 9 点 30 分,共查获 25 起违规行为,没收 15 台主动出行设备。

自 6 月 1 日起,仅限 LTA 注册的代步车可进行广告宣传、展示和销售。消费者在购买前必须获得医疗需求证明,或属于豁免情况。
LTA 表示,还会定期对零售商进行执法检查,以确保销售的设备全部合规,并与社区志愿者开展联合巡逻。
“LTA 对此类违规行为持严肃态度,将继续对涉嫌提供非法设备改装服务的零售商和个人采取坚决行动,”LTA 称,“此类改装会给设备使用者和公众带来风险。”
那些鲁莽或危险驾驶的人员,可能会根据《1871年刑法》第 337 条被控鲁莽行为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