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人因于碧山24街某座组屋单位内(左) 、在武吉巴督21街某座组屋单位内(中),马林通道(右)某座组屋单位内,涉嫌窝藏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者被控上法庭。 (取自早报网)
(新加坡讯)没有仔细核查身份,无视对方是否触犯移民法令,4人因涉嫌窝藏逾期逗留及非法入境者被控上法庭。
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前天发布文告,新加坡籍男子罗永中(35岁)、缅甸籍男子丁佐汉(37岁),以及两名中国籍男子于宝君(48岁)和肖西林(58岁),因抵触移民法令被控。
根据控状,罗永中在去年3月至今年1月8日期间,在碧山24街某座组屋单位内,窝藏男子白军军(43岁)。
文告指出,白军军的访问准证早在去年3月10日到期,他日前被判入狱6周及鞭刑3下,刑满后已被驱逐出境,并禁止再次入境新加坡。
丁佐汉被控于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在武吉巴督21街某座组屋单位内,窝藏缅甸籍女子钦桑达薇(45岁)。
调查显示,钦桑达薇的访问准证早在2014年9月22日到期。她被定罪并判监禁6个月,刑满后已被驱逐出境,并被禁止再次入境。
而于宝君被控去年5月至今年1月28日期间,在马林通道某座组屋单位内,窝藏一名女子林雅玲(40岁)。
根据文告,林雅玲的工作准证在2013年7月4日被取消后一直逾期逗留,她被定罪后,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2000新元,刑满后已被驱逐出境,并被禁再次入境。
肖西林则被控于去年3月至11月20日期间,在芽笼11巷某住宅单位内,窝藏一名女子刘怡(48岁)。
调查发现,刘怡涉嫌在2011年非法入境新加坡,她被定罪后,被判处监禁6个月及罚款2000新元,刑满后被驱逐出境并禁止再次入境。
4人都表示有意认罪,案件分别定在5月15日、20日、22日及29日审理。
移民局强调,当局对窝藏移民罪犯的任何人员都采取严厉态度。凡有意出租房屋者,必须尽职检查外籍潜在租客的移民身份,确保对方在新加坡的居留是合法的。
出租房屋者必须:检查租客的移民准证或工作准证原件;将准证上的信息与租客的护照原件进行核对;向签发机构核实准证的有效性(即:工作准证向人力部核实,学生证和长期访问准证向移民局核实)。
任何人若因无视后果或在知情的情况下,窝藏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一经定罪,可判处不低于6个月、不超过2年的监禁,并处以最高6000新元的罚款。任何人若因疏忽而窝藏逾期逗留者或非法移民,罪成则可处以最高6000新元的罚款,或不超过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人名皆译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