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8名年龄在25岁至54岁之间的男子,他们涉嫌参与一起非法交易船用燃油(MGO)的案件。
2026年8月13日凌晨1时05分左右,警察海岸警卫队(PCG)在大图亚斯(Tuas)海域对一艘新加坡注册的拖船进行检查,发现该船上的8名船员可能涉嫌非法交易船用燃油。
初步调查显示,这些拖船船员在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挪用了价值约10,570新加坡元的船用燃油,并将其非法出售以谋取个人私利。
这8名船员将于2026年8月14日在法院被起诉,罪名是根据《1871年刑法》第381条规定的“雇员盗窃雇主财产”。一旦罪名成立,他们将面临最高七年的监禁,并可能被处以罚款。
警方对在新加坡领海内发生的船用燃油非法交易行为持严肃态度,并将继续开展执法和安全检查,以预防、威慑并查处新加坡海域内的此类非法活动。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