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近日逮捕了8名年齡在25歲至54歲之間的男子,他們涉嫌參與一起非法交易船用燃油(MGO)的案件。
2026年8月13日凌晨1時05分左右,警察海岸警衛隊(PCG)在大圖亞斯(Tuas)海域對一艘新加坡註冊的拖船進行檢查,發現該船上的8名船員可能涉嫌非法交易船用燃油。
初步調查顯示,這些拖船船員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挪用了價值約10,570新加坡元的船用燃油,並將其非法出售以謀取個人私利。
這8名船員將於2026年8月14日在法院被起訴,罪名是根據《1871年刑法》第381條規定的「雇員盜竊僱主財產」。一旦罪名成立,他們將面臨最高七年的監禁,並可能被處以罰款。
警方對在新加坡領海內發生的船用燃油非法交易行為持嚴肅態度,並將繼續開展執法和安全檢查,以預防、威懾並查處新加坡海域內的此類非法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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