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75岁的私召车司机接客时,在乘客还没有完全上车的情况下开车,导致一名75岁的女乘客跌倒并膝盖骨折。涉事司机前天(2月16日)被判罚款3500元,并吊销各级驾照18个月。
75岁的司机Teo Shim Yian,承认一项因疏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的控状。
案情显示,2024年8月12日下午约4点50分,75岁的女乘客同孙子通过Grab应用程序叫车,并在樟宜路上段第27座组屋的停车场等候。
被告抵达时,将车停在一辆救护车后面。他注意到叫车的乘客携带着轮椅。尽管他平时会协助乘客把轮椅放入后车厢,但这次却没有下车帮忙。
事发时,老妇的孙子正在协助她上车,老妇人当时右脚已踏入车内,左脚仍在路面上。被告因为看见前方救护车驶离,因而分心,并在没有确认乘客是否已完全上车的情况下开车。
老妇因为身体还没有完全进入车内而失去平衡,跌倒在地。当时也还没有上车的孙子见状立即大喊司机停车。被告随即刹车,并下车协助伤者先坐上轮椅,再协助伤者上车,最后将两人送往目的地。
伤者事后到医院求诊被诊断为膝盖骨折。伤者住院两天,并获30天病假。
控方指出,被告过往驾驶记录不佳,是刑罚加重的主要因素。他2002年到2024年期间,共犯下17项交通违规行为,多数涉及超速和闯红灯,曾被罚款最多400元及扣分。
不过,控方也表示,被告事后有协助伤者,并已认罪。
被告在庭上没有求情陈词,并当庭缴清罚款。
根据法律,因鲁莽行为导致他人重伤者可被判最长两年监禁、罚款最多5000元,或两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