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讯)38岁新加坡男子涉假冒官员骗案,导致妇女交出92万元的黄金和名表,落网后昨天被控。
《新明日报》报导,警方前晚发布文告指出,警方于上个月10日接到受害者投报,收到自称是来自汇丰银行的陌生人来电,对方说受害者有一张汇丰的信用卡,当受害者否认后,电话就被转接到给“律政部官员”,随后再转接至另一名金管局的“官员”,对方说受害者卷入一宗洗钱案,并以调查为由,指示上交贵重物品。
文告透露,当时受害者信以为真,并将价值超过92万元的黄金和名表交给不同的人,过后意识到受骗后才报警。

(示意图)
经跟进调查和实地走访后,反诈骗指挥处(AntiScamCommand)、东陵警署和警察行动指挥中心(PoliceOperations CommandCentre)掌握这名负责向其他参与诈骗者收取财物的38岁嫌疑人身份,并在13日将他逮捕,并于今日控上庭。
初步调查显示,被告是卡兰莱伊,他曾多次从身份不明的人士手中接收贵重物品,其相信属于一个跨国诈骗团伙,警方在过程中也缴获超过9万2500元现金、一台点钞机和三部手机作为证物。
与不明人士串谋教唆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在新加坡及其他地点,与不明人士串谋并教唆他人,同时持有从不明人士处收取的2万6000新元。
该笔现金可被合理怀疑为来自犯罪行为的利益,而被告也未能提供令人满意的解释,说明该笔现金的来源。
他因抵触贪污、贩毒及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将面临最高监禁3年、最高15万元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外,他也被怀疑涉及其他类似案件。
文告中说,警方已经注意到有越来越多涉及案件的人士协助诈骗集团从受害者手中收取现金和贵重物品,警方验正看待并将依法严厉对付涉案者。
涉诈骗罪行可面对鞭刑
涉及诈骗和相关罪行的部分罪犯,从去年12月30日起将面对鞭刑惩罚。
其中,诈骗主犯、团伙成员及招募者,所面对的刑罚最为严厉,他们将被强制处以6下至24下鞭刑。协助洗钱或向不法分子提供SIM卡、Singpass资料等便利的涉案者,法院也可酌情判处最多12下鞭刑。
警方说,根据限制框架,涉及钱骡相关犯罪的人,无论是正在接受调查且被评估为高风险,还是已收到警告、被罚款、被起诉或定罪,都可能面临银行服务和手机通信订阅服务的限制,以防止进一步助长诈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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