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訊)38歲新加坡男子涉假冒官員騙案,導致婦女交出92萬元的黃金和名表,落網後昨天被控。
《新明日報》報導,警方前晚發布文告指出,警方於上個月10日接到受害者投報,收到自稱是來自滙豐銀行的陌生人來電,對方說受害者有一張滙豐的信用卡,當受害者否認後,電話就被轉接到給「律政部官員」,隨後再轉接至另一名金管局的「官員」,對方說受害者捲入一宗洗錢案,並以調查為由,指示上交貴重物品。
文告透露,當時受害者信以為真,並將價值超過92萬元的黃金和名表交給不同的人,過後意識到受騙後才報警。

(示意圖)
經跟進調查和實地走訪後,反詐騙指揮處(AntiScamCommand)、東陵警署和警察行動指揮中心(PoliceOperations CommandCentre)掌握這名負責向其他參與詐騙者收取財物的38歲嫌疑人身份,並在13日將他逮捕,並於今日控上庭。
初步調查顯示,被告是卡蘭萊伊,他曾多次從身份不明的人士手中接收貴重物品,其相信屬於一個跨國詐騙團伙,警方在過程中也繳獲超過9萬2500元現金、一台點鈔機和三部手機作為證物。
與不明人士串謀教唆
根據控狀,被告涉嫌在新加坡及其他地點,與不明人士串謀並教唆他人,同時持有從不明人士處收取的2萬6000新元。
該筆現金可被合理懷疑為來自犯罪行為的利益,而被告也未能提供令人滿意的解釋,說明該筆現金的來源。
他因牴觸貪污、販毒及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將面臨最高監禁3年、最高15萬元罰款或兩者兼施。
此外,他也被懷疑涉及其他類似案件。
文告中說,警方已經注意到有越來越多涉及案件的人士協助詐騙集團從受害者手中收取現金和貴重物品,警方驗正看待並將依法嚴厲對付涉案者。
涉詐騙罪行可面對鞭刑
涉及詐騙和相關罪行的部分罪犯,從去年12月30日起將面對鞭刑懲罰。
其中,詐騙主犯、團伙成員及招募者,所面對的刑罰最為嚴厲,他們將被強制處以6下至24下鞭刑。協助洗錢或向不法分子提供SIM卡、Singpass資料等便利的涉案者,法院也可酌情判處最多12下鞭刑。
警方說,根據限制框架,涉及錢騾相關犯罪的人,無論是正在接受調查且被評估為高風險,還是已收到警告、被罰款、被起訴或定罪,都可能面臨銀行服務和手機通信訂閱服務的限制,以防止進一步助長詐騙活動。
公眾可上網或撥打ScamShield熱線1799了解防範騙案的更多信息,也可撥打1800-255-0000或上網提供有關詐騙案的線索,所有資料都將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