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4 日(星期二),外交部兼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沈颖在国会为《刑事法(杂项修正)法案》提呈一读。此次修法聚焦科技时代新型犯罪治理,不仅对网络淫秽内容传播设立 "强制监禁" 红线,更将 AI 生成色情影像、跨境性犯罪等纳入规制,全方位强化对未成年人及弱势群体的保护。

针对网络社群沦为淫秽内容传播温床的问题,法案新增专门罪名,明确对创建或管理传播淫秽内容网络社群的行为实施重罚。内政部文告指出,WhatsApp、Telegram 群组及网站、博客等平台会加速淫秽内容流通、扩大传播范围,因此创建者和管理者需承担更重罪责。法案若通过,此类行为将面临强制监禁,最长刑期达 5 年,还可附加罚款;若传播内容涉及 18 岁以下未成年人,刑期将进一步增至 7 年。
对于非社群运营的传播行为,法案也细分梯度处罚:向 10 人及以上传播淫秽内容者,最高可判 2 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若内容涉及未成年人,则升级为强制监禁,最长 4 年并可加处罚款。这一修订较现行法律有显著收紧 —— 目前传播猥亵内容的最高刑期仅 3 个月,涉未成年人也仅 2 年监禁。
未成年人保护是此次修法的核心重点。法案将淫秽内容相关罪行中 "未成年人" 的定义从 16 岁以下扩大至 18 岁以下,同时明确在剥削性关系中向未满 18 岁者传送淫秽内容属犯罪。性诱罪刑罚也全面加重:受害者未满 14 岁的,刑期从最长 4 年提至 7 年;14 至 16 岁受害者对应的刑期从 3 年增至 5 年;即使是 16 至 18 岁的受害者,若处于被剥削关系中,加害者也可被判最长 5 年监禁,较现行提高 2 年。
为应对 AI 技术带来的新型风险,法案针对性作出三项关键修订:一是扩大 "私密影像" 定义,将人工智能生成影像纳入范畴;二是新增罪名,禁止未经本人同意制作私密影像(含 AI 生成影像),刑罚与偷窥、持有私密影像罪等同,最高可判 2 年监禁、罚款、鞭刑或组合处罚;三是明确电脑生成的儿童性剥削内容属违法,无需证明内容中的孩童真实存在。这与新加坡此前已有的深度伪造内容规制框架形成互补,进一步堵塞技术漏洞。
跨境犯罪管辖漏洞也将被填补。法案提议,只要加害者或受害者一方从新加坡出发,即便相约在海外实施在本地属违法的性行为,也可在新加坡境内追究刑责,解决了此前法律仅适用于本地案件的局限。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兼顾惩戒与情理平衡,将成年人之间私下、两厢情愿交换淫秽内容的行为除罪化,避免过度干预私人领域。内政部表示,定期更新刑事法律是为确保司法体系能应对新型挑战,维护社会安全与公众信任。
目前该法案已进入立法程序,待国会审议通过后将正式生效。此次修法展现出新加坡对网络空间治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的强硬态度,尤其是 "强制监禁" 的引入,标志着对网络淫秽内容传播的打击从 "惩戒" 向 "强力震慑" 升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