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月 14 日(星期二),外交部兼內政部高級政務部長沈穎在國會為《刑事法(雜項修正)法案》提呈一讀。此次修法聚焦科技時代新型犯罪治理,不僅對網絡淫穢內容傳播設立 "強制監禁" 紅線,更將 AI 生成色情影像、跨境性犯罪等納入規制,全方位強化對未成年人及弱勢群體的保護。

針對網絡社群淪為淫穢內容傳播溫床的問題,法案新增專門罪名,明確對創建或管理傳播淫穢內容網絡社群的行為實施重罰。內政部文告指出,WhatsApp、Telegram 群組及網站、博客等平台會加速淫穢內容流通、擴大傳播範圍,因此創建者和管理者需承擔更重罪責。法案若通過,此類行為將面臨強制監禁,最長刑期達 5 年,還可附加罰款;若傳播內容涉及 18 歲以下未成年人,刑期將進一步增至 7 年。
對於非社群運營的傳播行為,法案也細分梯度處罰:向 10 人及以上傳播淫穢內容者,最高可判 2 年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若內容涉及未成年人,則升級為強制監禁,最長 4 年並可加處罰款。這一修訂較現行法律有顯著收緊 —— 目前傳播猥褻內容的最高刑期僅 3 個月,涉未成年人也僅 2 年監禁。
未成年人保護是此次修法的核心重點。法案將淫穢內容相關罪行中 "未成年人" 的定義從 16 歲以下擴大至 18 歲以下,同時明確在剝削性關係中向未滿 18 歲者傳送淫穢內容屬犯罪。性誘罪刑罰也全面加重:受害者未滿 14 歲的,刑期從最長 4 年提至 7 年;14 至 16 歲受害者對應的刑期從 3 年增至 5 年;即使是 16 至 18 歲的受害者,若處於被剝削關係中,加害者也可被判最長 5 年監禁,較現行提高 2 年。
為應對 AI 技術帶來的新型風險,法案針對性作出三項關鍵修訂:一是擴大 "私密影像" 定義,將人工智慧生成影像納入範疇;二是新增罪名,禁止未經本人同意製作私密影像(含 AI 生成影像),刑罰與偷窺、持有私密影像罪等同,最高可判 2 年監禁、罰款、鞭刑或組合處罰;三是明確電腦生成的兒童性剝削內容屬違法,無需證明內容中的孩童真實存在。這與新加坡此前已有的深度偽造內容規制框架形成互補,進一步堵塞技術漏洞。
跨境犯罪管轄漏洞也將被填補。法案提議,只要加害者或受害者一方從新加坡出發,即便相約在海外實施在本地屬違法的性行為,也可在新加坡境內追究刑責,解決了此前法律僅適用於本地案件的局限。
值得注意的是,法案兼顧懲戒與情理平衡,將成年人之間私下、兩廂情願交換淫穢內容的行為除罪化,避免過度干預私人領域。內政部表示,定期更新刑事法律是為確保司法體系能應對新型挑戰,維護社會安全與公眾信任。
目前該法案已進入立法程序,待國會審議通過後將正式生效。此次修法展現出新加坡對網絡空間治理和未成年人保護的強硬態度,尤其是 "強制監禁" 的引入,標誌著對網絡淫穢內容傳播的打擊從 "懲戒" 向 "強力震懾" 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