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名新加坡男子因在两年多时间里持续挪用雇主公司资金而被起诉。
该案件是在公司员工进行例行审计时发现账目不符后才被揭发的。
挪用被委托的60多万新币现金
来自勿洛警察分局的警员调查发现,该男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通过银行存款袋委托给他的超过60万新币现金据为己有。

新加坡警察部队(SPF)表示,该男子于2025年12月10日向警方提交报告,承认自己拿了这笔钱。
最高可判15年监禁
当局目前正准备根据《刑法》第408条(雇员刑事背信罪)对其提起指控。
一旦罪名成立,该项罪行最高可被判处15年监禁,并可能被处以罚款。
新加坡警察部队强调,任何从事欺诈或不诚实行为的犯罪分子都将依法受到严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