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食客稱腹瀉 2天後索退款 餐館:沒就醫證明 拒賠

2026/03/17   •   5112閱
新加坡芽籠路『黑丫丫活海鮮私房菜』三名食客用餐後自稱腹瀉,兩天後強硬要求退還110元餐費,並揚言投訴食品局、訴諸索償庭。餐館老闆娘堅持原則,指出顧客缺乏就醫證明與收據,質疑症狀延遲發作的真實性,強調食品安全評級為A級,拒絕無據退款,揭開餐飲糾紛中責任歸屬的深層博弈,引發公眾對消費維權與商家權益的廣泛討論。

(新加坡訊)3名食客稱用餐後出現腹瀉,兩天後上門要求退還逾100元餐費,揚言投訴當局以及鬧上索償庭。餐館負責人認為對方無法提供就醫證明,拒絕退款,並向警方備案。

位於芽籠路的「黑丫丫活海鮮私房菜」老闆娘陳紅瓊(43歲)受訪時告訴記者,3名中年男子於本月7日中午約1時到店內用餐,兩天後卻要求退還約110元的餐費。

「對方是在傍晚約5時30分通過微信聯繫,稱3人陸續出現不同程度的腹瀉,並要求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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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客申訴用餐後腹瀉,但拿不出就醫證明,還稱將採取法律行動,陳紅瓊拒絕退款,並報警備案。

陳紅瓊指出,對方稱最初只是腸胃不適,隨後開始腹瀉,但3人當晚並未一起用餐,因此懷疑是午餐導致。

她說,對方沒有保留收據,只提供了銀行付款記錄,也無法出示完整的就醫證明。

「如果真的是食物問題導致不適,通常兩、三個小時內就會出現症狀,當天就應該通知我們,而不是兩天後才來說。」

陳紅瓊指出,若食物存在問題,店方一定會負責解決。

「顧客能提供就醫收據或證明,甚至因身體不適影響工作,我們都能交給保險處理賠付。」

不過,只有其中一名顧客事後通過網上問診取得病假單,其餘兩人沒有就醫。

她透露,對方隨後態度強硬,稱會向新加坡食品局和消費者協會投訴,還揚言若不退款,將向小額索償庭提出申訴。

她說,對方也在本月14日再次表示,若餐館不退款將採取法律行動。

陳紅瓊認為,退款等同於承認餐館食物存在問題,這是原則問題。

「如果開了這個先例,擔心以後會沒完沒了,所以我事後也向警方備案。」

陳紅瓊說,餐館一直嚴格把控食材品質,目前餐館的食品安全評級也為「A」級。

她指出當天三人所點的都是常見菜式,包括酸湯肥牛、烤串和豆腐等,並非海鮮類食品,而且當天只接到這3人的相關反饋,其他顧客並未反映類似情況。

她指出,不會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承擔責任。

「如果真的是我們的錯,我們絕對不會推卸責任,但無憑無據的指控,我們也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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