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設立風險研判與前線響應(Sensemaking Alerts for Frontline Engagement and Response,簡稱SAFER)單位,助前線人員為有需要的孩子與家庭,提供更及時的援助。
單位自今年6月底設立以來,已發現一起新的兒童保護案件,並對另一起個案提出重新評估。
SAFER單位的設立,落實了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早前宣布,成立社會服務協調中心的承諾。
彙集各機構資料 更完整掌握個案情況
單位初期將針對有七歲以下兒童,並可能存在兒童保護問題的家庭。初步資料則彙集來自中央肅毒局、警察部隊和社會及家庭發展部的相關信息,單位通過風險評估算法,篩選出可能需要關注的個案。
若單位發現個案有潛在的兒童保護隱憂,受過專業訓練的人員會核對現有個案資料、諮詢負責個案的人員,並結合專業判斷,決定是否需要升級處理。
針對已知的個案,若單位成員在綜合各項信息後,發現個案的風險升級,他們會把案件上報給保護服務處(Protective Service),重新評估風險等級,然後交由專責中心或保護服務處跟進。

如果個案同時有其他相關機構的負責人跟進,單位也會把適用的信息分享給他們,讓負責人能夠根據最新情況檢討相關計劃。
至於新的兒童保護個案則會上報給保護服務處,評估風險等級並根據評估結果做相應處理。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改造與保護集群運營處處長王燕萍接受《8視界新聞網》採訪時說,根據個案的具體情況,相關人員必須在得知新資料後的一到兩個星期內,將進展彙報給SAFER。
至於需要重新評估風險等級的個案,保護服務處需在三天內完成進一步評估。
以四歲女童江雨惠遭虐致死案件為例,如果當時設有SAFER單位,案件會在她離世的約五個月前,被列為審查個案。

當局指出,SAFER單位自設立以來, 已發現一起新的兒童保護案件,並對另一起個案提出重新評估。另外,有68起案件在單位為相關機構提供更多信息後,獲得更好的支持。
在單位提出重新評估的個案中,保護服務處已得知個案的家庭存在孩童被忽略的情況。家庭服務中心今年為這個家庭提供援助,並知道該家庭存在家長監管不足等問題。
不過,個案負責人7月進行家訪時,夫妻並未透露自己早前因涉及毒品相關罪行被捕,負責人也沒有發現家中有涉及毒品或兒童安全的隱憂。
SAFER單位之後掌握父母被捕的信息,並結合家庭原有的風險因素,認為有必要重新評估案件。案件隨後在8月交由保護服務處展開調查。
家庭服務中心:SAFER助提供更及時與適切援助
太和觀家庭服務中心(丹戎巴葛)自SAFER單位成立以來,收到一起負責個案的新資料。中心表示,這項資料相當重要,改變了社工對有關家庭情況的評估,因此重新檢視原有的安全計劃。
主任陳世雄表示,新單位主動提供跨機構的信息,有助於社工更全面掌握家庭情況,並制定更精準的援助方案。
「風險研判與前線響應單位成立前,社工必須從不同渠道收集資料,包括向各個政府機構提出申請,或聯繫家庭成員和其他相關人士了解情況。這些資料有時未經核實,也可能不完整,導致社工難以全面掌握家庭的情況。」
他希望,SAFER未來能擴大涵蓋範圍,包括年齡較大的兒童,甚至其他年齡層的服務對象,讓社工能為個案制定更精準的援助方案。
內政部兼社會及家庭發展部高級政務部長吳培銘表示,SAFER加強跨機構的信息共享和風險研判,讓前線人員更全面掌握個案情況,及時介入。它也將為社會服務和兒童保護工作者提供支援,但不會取代他們的專業判斷。
「有了SAFER,雖然我們無法完全防止所有虐待兒童事件發生,但能進一步提升識別高風險個案的能力,確保有需要的兒童和家庭更及時獲得援助。」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於去年底發布2025年《家暴趨勢報告》。報告將家暴案例分成兩個風險級別,第一級(Tier 1)案例一般屬於中低風險的個案,由家庭服務中心和專責中心等社區機構負責。第二級(Tier 2)案例屬於高風險個案,由保護服務處負責。
數據顯示,2021年至2024年期間,當局平均每年處理2131起新的第二級虐童案件;社區機構同期平均每年處理2804起新的第一級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