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21歲女子因兩次被發現持含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煙,前天(15日)被判接受至少12個月的改造訓練。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21歲的涉案女子Tan Xin Yi對兩項控狀認罪。
被告是在去年8月16日在哥里門街,怡東購物中心的一家夜店,首次被發現持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一個月後的28日,她再次在同一家夜店被發現持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
衛生科學局原本向她發出通知,讓她參加戒電子煙計劃以代替被起訴,但對方屢次缺席,過後根本無法聯繫上。
衛生科學局的檢察官告訴法庭,涉案女子不適合緩刑,其母親「很寬容」。
檢察官也表示,被告重犯風險高,因此被認定較適合接受改造訓練。
被告請求將刑期推遲兩周執行,以便她能陪伴母親並處理一些個人事務。法庭批准了這一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