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次被發現持喪屍煙彈 21歲女被判改造訓練

2026/05/17   •   981閱
一名21歲女子因兩次在夜店持有含依託咪酯的「喪屍煙彈」電子煙,最終被判處至少12個月的改造訓練。面對衛生科學局的戒煙計劃卻多次缺席,導致重犯風險增加,法院最終拒絕緩刑。警示年輕人遠離違禁電子煙,揭秘喪屍煙彈潛藏的法律風險與健康威脅,千萬不要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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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意圖。(圖:iStock)

一名21歲女子因兩次被發現持含依託咪酯,俗稱喪屍煙彈的電子煙,前天(15日)被判接受至少12個月的改造訓練。

根據新傳媒英文新聞網CNA報道,21歲的涉案女子Tan Xin Yi對兩項控狀認罪。

被告是在去年8月16日在哥里門街,怡東購物中心的一家夜店,首次被發現持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一個月後的28日,她再次在同一家夜店被發現持有含依託咪酯的電子煙。

衛生科學局原本向她發出通知,讓她參加戒電子煙計劃以代替被起訴,但對方屢次缺席,過後根本無法聯繫上。

衛生科學局的檢察官告訴法庭,涉案女子不適合緩刑,其母親「很寬容」。

檢察官也表示,被告重犯風險高,因此被認定較適合接受改造訓練。

被告請求將刑期推遲兩周執行,以便她能陪伴母親並處理一些個人事務。法庭批准了這一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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