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據稱智力低於平均水平的女性,因難以理解「洗錢」等抽象概念且習慣依賴男性,在幫詐騙者處理了3.7萬新元(約2.87萬美元)的贓款後,獲得了5,000新元的報酬。
為了爭取減輕處罰,被告葉 Poh Chin(音譯)的律師辯稱,她的智力缺陷、依賴性人格及其他心理狀態降低了她的刑事責任,稱她極易被操縱,並真心認為詐騙者是她的朋友。
然而,法院駁回了這一主張,認定她的這些「狀態」並不構成法律意義上的精神疾病,且無論如何,這些狀態與犯罪行為之間並沒有建立起因果關係。
根據周五(6月5日)公布的判決書,這名59歲的新加坡女性在今年早些時候被判處17個月零兩周監禁。
她承認與一名化名為「Harry」的罪犯達成協議,利用自己的兩個銀行帳戶接收非法資金。
另有三項指控被納入量刑考慮範圍。
案情回顧
判決書顯示,葉女士於2021年9月經一名前同事介紹認識了Harry。
當時她面臨財務困難,於是接受了對方的提議:通過提供銀行帳戶來換取報酬。
其中一個帳戶被用於接收和轉移Harry所謂的「加密貨幣業務」資金。
一段時間後,該帳戶被警方凍結。葉女士雖懷疑有異,但由於經濟拮据,仍決定使用其他帳戶繼續幫助Harry。
2021年10月,她開設了新帳戶並將其詳情交給Harry。11月,警方在該帳戶中檢測到1萬新元的詐騙贓款,隨即將其凍結。
2021年12月左右,葉女士又提供了另一個帳戶。警方同樣在該帳戶中發現了2.7萬新元的詐騙贓款並將其凍結。
2022年1月左右,葉女士再次開設新帳戶交給Harry,該帳戶中被檢測出8,000新元的詐騙贓款。
葉女士因這次「協助」共獲得了5,000新元。
她由Pro Bono Sg的Yip Jian Yang律師代表,主張其心理狀態導致了犯罪行為。
辯方提交了兩份分別日期為2023年12月和2025年10月的精神鑑定報告。
2023年的報告指出,她的智力與同齡人相比低於平均水平,被認為是一個「學習緩慢者」。
報告稱:「她的思維方式較為具體,可能難以理解如洗錢等較為抽象的概念。」
「雖然她懷疑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帶來麻煩,並最終理解了指控罪行的性質,但在當時,她可能沒有充分考慮或理解其行為的後果和影響。」
報告還提到,葉女士在決定繼續給哥哥寄錢時也表現出同樣糟糕的判斷力,儘管她自己都無法負擔日常開支。報告認為,這表明她對父親關於照顧哥哥的遺願採取了「具體且簡單化」的解讀。
此外,報告稱葉女士可能具有某些人格特質和「艱苦的生活經歷」,使其容易被操縱。
「她極度順從父親的意願和哥哥的需求,不惜以巨大的個人代價為代價,這表明她具有依賴性人格特質。」
「這些特質在她與生活中的男性(如父親、亡夫和哥哥)交往時最為明顯。她表現出一種依賴重要男性代其做決定的模式。」
報告結論認為,儘管葉女士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且能分辨對錯,但上述情況表明她「容易受到那些認為她極其單純的人的負面影響」。
2025年的報告則稱,葉女士的低智商降低了她的責任,因為她容易被操縱且「易受惡意行為者影響」,且在犯罪時不太可能對其判斷和推理有足夠的認知。
報告稱她的情況「不可治療」,在社交互動、財務管理和做出最佳選擇方面需要協助和指導。
法官裁定
區域法官Samuel Wee認為,葉女士提出的這些「狀態」似乎只是人格特質、特徵或某種潛在心理狀態的症狀,而非法律認可的獨立精神疾病。
因此,他同意控方的觀點,認為這些狀態不構成法律上的精神疾病。
相反,這些僅僅是「推測性的狀態」,而非經過診斷的精神疾病。
法官Wee表示,無論如何,這些狀態與實施犯罪之間沒有建立起因果聯繫。
他補充道,報告在給出結論時沒有列出潛在的證據和分析過程,例如沒有展示這些狀態在當時是如何影響葉女士的。
法官Wee指出:「在缺乏此類解釋的情況下,醫療報告包含看似矛盾的陳述:2023年的報告稱『她懷疑自己的行為可能會帶來麻煩』且『她知道自己在做什麼,能分辨對錯』;而2025年的報告卻稱『她不太可能在犯罪時對其判斷和推理有足夠的認知』。」
他還補充說,沒有任何跡象表明Harry是她生活中一個能讓她產生依賴感的「重要男性」。
葉女士在求情時提到了一些個人情況,例如父母和丈夫去世後的艱辛、哥哥對其慷慨資助的利用,以及她自己作為詐騙受害者的經濟損失。
法官Wee表示,這些不屬於減輕處罰的因素。
葉女士已對判決提起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