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一名通過導演交通意外、敲詐不知情駕駛員斂財的男子,被判處32周監禁,其持續四年之久的騙局終於被揭穿。
28歲的丹尼爾·阿里·利亞卡特·阿里(Danial Ali Liaqat Ali)在2019年9月至2024年1月期間,涉嫌參與至少73起交通事件。其中大多數車禍都是他故意製造的,目的是向對方司機索要現場現金賠償。
據《The Star Online》報道,新加坡法院於6月5日判處其監禁32周,並處以6,000新加坡元罰金。在服刑期滿後,他還將面臨48個月的禁駕處罰。
利用駕駛員心理漏洞的道路騙局
這起案件因涉及次數之多而格外引人注目,揭露了一種利用混亂局面、施加壓力,並利用那些希望避免冗長糾紛的駕駛員心理的道路詐騙手段。
法庭文件顯示,丹尼爾會積極尋找製造「險些碰撞」或輕微車禍的機會。他會危險地貼近其他車輛,或者故意不及時剎車,甚至在極易導致碰撞的情況下加速。
事故發生後,他會接近對方司機,聲稱需要賠償損失。他通常要求私下支付180至1,500新加坡元不等的現金賠償。法庭並未披露他累計斂財的總額。
其中一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7月19日,地點位於坎頓門路(Cantonment Road)與基培路(Keppel Road)交匯處附近。法庭記錄顯示,丹尼爾操縱車輛製造出碰撞的假象。儘管實際上並未發生碰撞,但他隨後攔住對方司機,聲稱車輛受損,對方支付了180新加坡元。
次日,他在西姆斯大道(Sims Avenue)對另一名駕駛員採取了類似手段,騙得300新加坡元。
在另一起發生在2023年11月5日芽籠路(Geylang Road)的案件中,丹尼爾在變換車道時故意將車輛停在特定位置,導致與另一輛車的後視鏡接觸。隨後他將責任推給對方,騙取300新加坡元。
除了導演車禍,檢察官還表示,在2023年3月至2024年1月期間,他還有29起交通意外未向當局報告。
詐騙行為不僅限於道路
他的劣跡並不止於馬路。副檢察官希達亞特·阿米爾(Hidayat Amir)告訴法庭,丹尼爾在擔任麵包店連鎖品牌Cedele的門店助理經理期間,利用個人信息創建了一個會員帳戶。隨後,他在處理客戶交易時輸入自己的聯繫電話,以私吞會員積分。
在2025年10月的短短几天內,他積累了足夠的積分並兌換了一張100新加坡元的代金券。此外,他還被指控在當月晚些時候私吞了一名客戶的100新加坡元現金。
交通意外應通過正規渠道報告,切勿路邊私了
在量刑期間,檢察官認為丹尼爾的行為給駕駛員和乘客帶來了嚴重風險。通過故意製造碰撞或險些碰撞,他使多名道路使用者面臨潛在傷害。
此案警示人們,即使是輕微的交通意外,也應通過正規的報告渠道處理,而非在路邊私下結算。雖然快速支付現金在當時看來是最簡單的解決方案,但正式報案依然是對所有相關人員最好的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