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青年因性侵同母異父的妹妹曾被送入改造所,然而獲釋回家後僅數月,他竟再次對妹妹伸出狼爪。新加坡高庭法官痛斥其為不知悔改的慣犯,最終判處其12年監禁及9下鞭刑。受害者因此遭受嚴重心理創傷,多次出現自殘行為。
1. 獲釋後監管期內再犯 趁家人不備溜入臥室
這名23歲的青年曾因性侵犯妹妹,於2023年1月被判入青年改造所。2024年1月底,他獲准離開改造所返回家庭,但必須接受為期三年的監督並佩戴電子追蹤器。
社會及家庭發展部明確要求其家庭對兄妹二人進行密切監督,禁止兩人單獨相處。母親安排女傭看管,並讓被告睡在客廳,妹妹則與女傭同睡一室。然而,2024年4月24日早晨,被告趁無人注意溜入臥室,對當時正在熟睡的15歲妹妹實施非禮並企圖強姦。

來源:聯合早報
2. 受害者驚醒後僵住 終在朋友鼓勵下報警
被告用棉被蓋住受害者的臉,其舉動將受害者嚇醒。但由於極度恐懼,受害者全身僵住未能呼救。待被告自行離開臥室後,受害者開始崩潰哭泣。
隨後,被告發簡訊給受害者,請求她給予「最後一次機會」。受害者未予回應,並在朋友的鼓勵下決定報警。被告當晚未歸家並剪斷了電子追蹤器,最終於次日傍晚被警方逮捕。

來源:聯合早報
3. 受害者身心受重創 出現自殘與輕生行為
案發後,精神檢查診斷受害者患有焦慮與抑鬱障礙,並展現出邊緣型人格特徵。巨大的心理創傷導致她出現一系列自殘行為,包括吞食肥皂、割傷手臂,以及嘗試用衣物勒頸自縊。
高庭法官蔣詩琦在宣判時指出,被告是一名在離開改造所僅幾個月後就再次犯罪的慣犯,必須受到嚴懲。她希望被告此次能真心悔過,反思自己對妹妹造成的傷害。

來源:聯合早報
4. 法官寄語受害者 望其獲得支持走向未來
蔣詩琦法官在宣判尾聲表達了對受害者的關切。她希望受害者能夠得到家人與社區的充分支持,獲得必要的輔導與治療,從而走向更光明的未來。
為保護受害者身份,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其信息的細節,包括被告姓名及案發地點。這起被法官形容為「悲慘」的案件,最終以法律的重判告一段落。
參考資料:
1. 強姦妹妹進改造所 青年回家再伸狼爪被判監12年鞭9下,聯合早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