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子集團人物關係。(聯合早報圖表。資料來源:美國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
(新加坡訊)涉電信詐騙和洗錢罪名在美國被起訴的柬埔寨太子集團(Prince Holding Group)創辦人兼董事長陳志,在新加坡有多家關聯公司。此外,3名新加坡公民因與這家集團有關聯,被美國列入制裁名單。
根據美方周二公布的訴狀,38歲的陳志指揮設立在柬埔寨各地的詐騙窩點,向美國和世界各地的受害者進行加密貨幣投資詐騙。

位於格蘭芝路的格美華庭項目。陳志在這公寓中,擁有一個頂層躍層單位。(海峽時報圖)
美國財政部也將146個與太子集團有關聯的個人和實體列入制裁名單,包括陳志本人和他的高管,以及數十家在柬埔寨、香港和新加坡註冊的空殼公司和控股公司。
《聯合早報》查閱美國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AC)制裁名單發現,3名新加坡公民與這個可能的犯罪集團有關聯。
他們分別是陳秀玲(Karen Chen Xiuling,43歲)、鄧萬寶(譯音,Tang Nigel Wan Bao Nabil,32歲)和楊新發(譯音,Yeo Sin Huat Alan,53歲)。根據名單,3人均在與陳志有關聯的公司任職。
根據美國政府公布的信息,楊新發據報也持中國發出的護照。新加坡法律禁止成年公民持有雙重公民權。那些以外國護照作為旅行證件的人,或在憲法第135條下,被褫奪公民權。
被OFAC列入名單的個人或實體,通常因涉及恐怖活動、洗錢或貪污等被美國制裁。他們的資產可能被凍結,美國人與他們交易也屬違法。
被制裁新加坡公民負責管理陳志資產 對被列入名單感「震驚」
消息傳出後,《聯合早報》聯繫上被列入制裁名單的陳秀玲。她接受電訪時說,自己正在度年假,並對被列入制裁名單感到「震驚」。
她說,自己在與陳志有關聯的公司擔任財務工作,包括處理員工薪水單等。
她說,公司管理的財產,許多是陳志以及和他有關聯的實體在新加坡所擁有的。
當記者問及是否清楚這些財產的來源時,她不願正面回答。
她說,正打算諮詢律師,看如何進一步回應。
根據企業與會計管制局(ACRA)資料,陳秀玲在所有17家受制裁的新加坡註冊公司中擔任董事、公司秘書或兼任。這些公司許多由設在英屬維京群島的岸外公司控股。
根據公開監管文件,陳秀玲曾在會計師事務所和專業服務公司擔任過審計經理、審計主管。她也擔任十家公司的董事。
自2021年7月起,她擔任DW Capital Holdings財務長,並領導和管理13X計劃下的單一家族辦公室。DW Capital Holdings是其中一家被美國列入名單的本地公司。
陳秀玲被指打理豪華遊艇 多家公司註冊於同一地址
2022年前,合格投資者可通過13R和13X計劃在我國設立家辦,以享有稅務豁免。它們現改稱13O和13U。
13X適用於那些資產規模較大家辦,最低管理資產需達5000萬新元。
美國當局指陳秀玲受太子集團控制或代表集團行事,並指她負責管理集團在模里西斯、台灣和新加坡的公司。她被列為集團控制的幾家公司的最終擁有者。
美國當局也說,陳秀玲負責打理擁有陳志名下豪華遊艇的控股公司。
企管局資料則顯示,陳秀玲在新加坡註冊休閒遊艇管理公司Warpcapital Yacht Management和Cloud Xero Management。它們也都在制裁名單上。
制裁名單上的新加坡公司,多註冊於惹蘭奇蘭峇叻一處工業大廈內。
《聯合早報》已就此案件,向警方發出詢問,截稿時未收到回復。記者也聯繫太子集團首席傳播官及外部公關團隊,截稿時也未獲回應。
陳志擁中央區豪華公寓單位 同項目有單位捲入30億新元洗錢案
《聯合早報》翻閱企管局和土地管理局資料也發現,陳志擁有中央區豪華永久地契私宅項目格美華庭(Gramercy Park)中,一個超過5000平方英尺的頂層單位。
項目位於烏節一帶格蘭芝路,轉售尺價在3000新元以上。換言之,陳志擁有的單位,價值在1500萬新元以上。
《聯合早報》此前報道,格美華庭的其中四個單位,曾被捲入轟動一時的30億洗錢案。
陳志原籍中國福建,據了解擁有柬埔寨、萬那杜及賽普勒斯的公民權。他在2015年成立太子集團,並迅速擴展為柬埔寨最大規模的企業之一。
美國當局指控他涉及跨國電信詐騙,並查獲價值約150億美元的比特幣。當局也扣押12萬7271個比特幣,目前價值約150億美元。如果罪名成立,陳志將面臨最高40年的刑期。

《聯合早報》根據資料走訪惹蘭奇蘭峇叻的一個工業大廈單位。門上的牌匾顯示,數個與陳志有關聯、被列入制裁的公司在此辦公。(聯合早報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