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在墳場和住家性侵女友十歲女 被重判坐牢24年

2026/02/24   •   2276閱
53歲男子借墓碑生意之便,長達一年在墳場與家中對年僅十歲的女友女兒實施非禮與性侵,孩子揭發反遭親母責備,最終在姐姐協助下報警舉報。高庭法官審理後認定罪名成立,判處24年監禁,揭開隱藏在親情背後的黑暗深淵,震撼社會對兒童性保護的警覺。
/www/orgs.pro/web/images/image/1780/17809159.avif

示意圖。(圖:iStock)

53歲男子在墳場和住家非禮和性侵女友的十歲女兒長達一年,罪名成立後周五(20日)被高庭法官重判坐牢24年。

案件發生在2021年到2022年,受害者當時介於十歲到11歲之間。被告案發時與受害者母親交往。為保護受害者,媒體不得報道任何可泄露受害人身份的資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根據法庭文件,被告面對七項非禮、性侵及性剝削等控狀,他不認罪,案件去年在高庭審理後,法官判他罪名成立,前天判刑。

墳場、住家非禮性侵女童

法庭文件顯示,被告和女童母親交往後,從2021年開始和受害者一家同住在一間二房式組屋單位。2021年2月份一天,女童半夜驚醒後發現被告非禮她的私處,過後也用手指性侵她。

由於被告經營墓碑生意,常常在深夜到墳場。工作時,他會帶著女童一家陪同,有時甚至直接在墳場過夜。

被告利用在墳場過夜的機會性侵女童,也要求女童幫他手淫。

揭發獸行反遭母親斥責撒謊

女童默默忍受被告對自己的侵犯行為長達八個月。2021年12月,滿11歲的她鼓起勇氣向母親揭發被告的獸行,但被告矢口否認,母親最後選擇相信情人而不是女童。

母親還責罵女童撒謊。被告因此有機會繼續對女童干案。

一直到2022年2月份,不想再忍受的女童找上同父異母的姐姐後,才崩潰向她道出自己的遭遇。

女童父親事後帶她報警,揭發被告的行為。

及時獲取本站更新:

設為 Google 偏好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