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名從事建築業的男子涉嫌在工程承包和工地設施安排過程中行賄和受賄,涉案總額達6800元。他們前天(23日)被控上法庭。
四人涉及的案件分別牽涉工程項目分配以及建築工地自動販賣機的設置。
根據貪污調查局的文告,四名被告是41歲的中國籍新加坡永久居民許玲方、39歲的馬來西亞籍新加坡永久居民侯偉城(Alfred Hau Wuei Cherng)、53歲的新加坡公民胡國華(Oh Kok Hua),以及57歲的日本公民向峰(Kou Hou)。
文告指出,許玲方案發時是AJ Resources私人有限公司和安達建築私人有限公司(Ann Tat Builder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侯偉城則擔任FHL Engineering私人有限公司和FHL Builders私人有限公司的董事;Oh Kok Hua擔任日本五洋建設株式會社(Penta Ocean Construction Co. Ltd)的工料測量師;向峰則是五洋建設聘用的工地經理。
根據控狀,許玲方涉嫌在2024年兩次向侯偉城行賄,總金額為5800元,以酬謝侯偉城安排安達建築承接FHL Builders和FHL Engineering的工程項目。
許玲方和侯偉城各面對兩項觸犯《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另外,侯偉城和胡國華涉嫌在去年3月18日,串謀向向峰提供1000元賄款,以換取對方協助安排在空中交通管制中心(Air Traffic Control Centre)建築工地設置自動販賣機。
侯偉城、胡國華和向峰都被控牴觸《防止貪污法令》的控狀。
貪污調查局強調,我國對貪污行為採取零容忍態度。任何人一旦貪污罪成,可被判坐牢長達五年,罰款最高10萬元,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