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加坡訊)南洋理工大學誤將9000多新元轉給一名男子,男子得知之後仍不還錢,還叫南大職員不要再聯繫他,最終被判監禁12周。
27歲的被告莫哈末峇赦承認一項不誠實挪用罪,前天(26日)被判刑。他至今沒有歸還涉案款項。
《8視界新聞網》報導,南大一名財務人員指出,南大是在2023年11月10日誤將9087.04新元轉入被告的戶頭。
被告同日發現原本沒錢的儲蓄銀行(POSB)戶頭裡多出一筆錢後,就把錢提出來用,把錢花在酒店宅度假和日常開銷上。
財務人員和儲蓄銀行多次嘗試聯繫被告,但都聯繫不上他。
財務人員在11月21日發電郵給被告,通知他誤轉款項一事。
被告回復稱,他已停止使用這個銀行戶頭,因此並不知情,拒絕向南大提供他的手機號碼和住址,並要求財務人員不要再聯繫他。
控方指出,被告是初犯,控方將量刑交由法庭裁定。
被告在沒有律師代表的情況下通過視訊出庭。他表示,自己無法繳付保釋金,自今年10月起已被還押。
他說,自己與妻子住在租賃組屋,經濟拮据,並表示深感後悔,出獄後不會再犯。
法庭隨後詢問是否有南大代表在場,一名女子走上前,但之後證實這名女子是被告的妻子,而非校方代表。
不誠實挪用罪一旦成立,可被判坐牢最長兩年、罰款,或兩者兼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