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31日,新加坡警察部隊(SPF)在木蘭路展開多部門聯合執法行動,當場逮捕10名未持駕照且未購買保險的摩托車騎士,年齡跨度從24歲至61歲。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木蘭路超300輛摩托車接受突擊檢查
此次行動由交通警察(TP)、國家環境局(NEA)與陸路交通管理局(LTA)聯合開展,重點打擊違規摩托車騎士。僅在3月31日當天,便在亞明路西段攔停超過300輛摩托車進行檢查。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無證駕駛:最高可判3年監禁,罰金高達1萬新元
根據《1961年道路交通法》第35(1)條,無有效駕照駕駛摩托車屬嚴重違法。此次被捕的10名騎士,面臨最高3年監禁,或最高1萬新元罰款;若為屢犯者,刑期可延長至6年,罰款最高達2萬新元,車輛甚至可能被沒收。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根據《1960年機動車(第三方風險與賠償)法》第3(1)條,無保險上路者,可處最高3個月監禁,或最高1,000新元罰款。
44人因尾氣超標、噪音擾民被開罰單
除逮捕行動外,NEA還向44名騎士開出罰單,指控其車輛尾氣排放超標、噪音過大。首次違規者最高可罰2,000新元;若再犯,罰款可飆升至5,000新元。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LTA再開40張罰單:車牌不規範、路稅過期、裝飾燈違規全中招
LTA同步開出40張罰單,違規行為包括:
車牌安裝不規範
路稅過期未續
私自加裝裝飾性車燈
首次違規者可處最高3個月監禁或罰1,000新元;屢犯者監禁期延長至6個月,罰款最高達2,000新元。
若被查出故意逃避繳納路稅,罰款金額可高達應繳稅額的三倍,最高可達2,000新元。
加裝裝飾燈者,同樣面臨最高3個月監禁或1,000新元罰款;再犯者最高可被罰2,000新元並監禁6個月。

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執法將持續,外籍車輛亦難逃法網
SPF強調,執法行動將持續進行,所有進入新加坡的駕駛者——包括駕駛外籍註冊車輛的司機——都必須嚴格遵守本地交通法規。違規者不僅面臨罰款與監禁,外籍車輛甚至可能被拒絕入境。
交通警察也明確表示,對無視交規、危及他人安全的騎士「零容忍」。他們呼籲所有騎士養成安全騎行習慣,因騎手與后座乘客在道路上更為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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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來源:新加坡警察部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