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 33 歲的前中學男教師,利用職務之便與學生建立信任後,不僅邀約 15 歲女學生到酒店親吻並試圖發生關係,還曾向兩名已畢業的前女學生髮送性要求信息。
其行為對受害人造成持久傷害,最終因四項牴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的罪名,於 8 月 11 日被國家法院判處監禁九個月,另外三項控狀已被納入考量。

法官顧至軒在判詞中引用 「一日為師,終身為父」 的諺語,強調教師肩負著培養學生心智、塑造學生品格的重任,而被告的行為嚴重違背師德,濫用了家長與學生對教師的信任。
法官指出,此類行為必須予以阻嚇性刑罰,以儆效尤,不過考慮到被告儘早認罪等因素,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案情顯示,被告於 2017 年至 2021 年 12 月期間在一所中學任教。為保護受害人,媒體被禁止報道任何可能泄露其身份的信息,包括被告姓名。
15 歲的受害人於 2018 年認識被告,2021 年 5 月起通過社交媒體與被告頻繁聯繫,常向其傾訴個人及學校問題。
在此過程中,被告逐漸與受害人談論性相關話題,並於同年 9 月提出發生關係的想法,且發送敏感信息時啟用 「限時消息」 功能,使信息自動銷毀。
2021 年 10 月,被告以談論學校事宜為由,約受害人到酒店客房見面。受害人出於信任赴約後,被告親吻其嘴唇和頸項,並提出性要求,後因受害人感到不適而停手。
事後,被告駕車送受害人回家,卻又聯繫質問其為何拒絕,受害人隨後刪除了社交媒體帳號。
調查還揭露,被告在 2021 年 4 月和 9 月,曾向兩名分別為 16 歲、17 歲的已畢業前女學生髮送限時消息,要求發生性行為。
這兩名學生事後通知了學校教師,從而揭發了被告的罪行。2022 年初,被告向 15 歲受害人提及自己被投訴一事,後者幾天後也向學校告發了他。
法庭文件顯示,15 歲受害人因該事件與家人關係緊張,承受巨大壓力,需服用安眠藥,還時常在學校哭泣,並患上焦慮症,難以再信任其他男教師,身心受到持久影響。
教育部方面表示,被告自 2022 年 3 月起已不在教育部任職。
發言人強調,教育部對失職行為持嚴正態度,對於不遵守行為和紀律準則的職員,將毫不猶豫地採取紀律行動,包括解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