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加坡工作,除了每年的公共假期外,還有各種帶薪假期,可以讓你家中有事、出國旅遊以及生病時都能獲得充足的休息。
理解和管理新加坡的不同假期類型並不容易,為了簡化這一過程,我們整理了一份簡潔而全面的指南,涵蓋了人力部規定的所有基本假期,本指南都將為您提供信息,助你深入了解各種假期權益,保護自身權利。


年假
要獲得新加坡的年假資格,員工必須在該公司工作至少3個月,並且只有在工作滿3個月後才能申請年假。
在僱傭的第一年,最低帶薪年假天數為7天,之後服務每滿一年增加1天,上限為14天。但是,這只是人力部規定的最少數字,這就意味著你可以在和僱主在商討合同時提出其他的年假訴求。

此外,如果你在一個自然年內受僱不滿一年,同樣也可以獲得年假權益,標準為:
(已完成服務月數 ÷ 12個月)× 年假應享天數,且如果計算結果小於0.5,則向下取整。如果為0.5或更多,則向上取整一天。
如果某員工已工作7個月,其商定好的年假為20天,則他/她有權享受(7個月 ÷ 12個月)× 20天 ≈ 11.67天的年假。根據規則應向上取整,因此最終享有12天年假。

但是, 如果員工未完成整個服務月,則該不完整的時段在計算按比例年假時不予計入。
此外,如果你是月收入高達4500新元的工人,或月收入高達2600新元的非工人(具體需遵循《僱傭法令》規定),且受《僱傭法令》第四部分涵蓋,則僱主必須允許將任何未使用的年假結轉至下個12個月。
對於所有不受《就業法案》第四部分涵蓋的其他員工,僱主可以在僱傭合同中規定未使用年假的處理方式。例如,可以折現、結轉或沒收。


病假和住院假
1)病假
在新加坡,所有員工都有權享受帶薪病假,前提是:
受《僱傭法令》涵蓋(事實上大部分公司就會給予這個資格)
已為該僱主工作至少3個月
在缺勤的48小時內通知了僱主
持有根據《醫療註冊法令》或《牙醫註冊法令》註冊的醫生開具的醫療證明
在新加坡,一年帶薪病假總額最多為14天,並根據僱傭時長按比例計算。

2)住院假
另外,如果員工遭遇重大疾病需要住院,他有權享受最多60天的帶薪住院假。請注意,這60天包含了前述的14天帶薪病假。
要獲得帶薪住院假資格,員工必須:
作為住院病人或進行日間手術而入住醫院
或根據任何成文法令被隔離
獲得由能夠將病人收治入認可醫院的醫生證明

一般情況下,根據你的服務年限不同,能夠獲得的病假和住院假如下: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的規定,僱主必須承擔員工的醫療諮詢費,但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1)員工申請的是帶薪病假;2)醫療證明(病假單)由公司指定或政府醫生/牙醫開具,這包括專科醫生。
另外,不管一年內有沒有用完,剩下的病假和住院假都不能折現或是帶入下一年!


產假和陪產假
在新加坡,父親共有四周陪產假,而母親則有16周的產假。父親雖然可分享母親最多四周的產假,但黃循財總理認為這種分享方式不合理。
因此,政府之前推出了全新的父母共用產假計劃。2025年4月1日起出生的孩童,父母將先享有額外六個星期的父母共用產假;2026年4月1日起出生的孩童,父母可享有的共用產假將增加到十個星期。額外增加的假期產生的費用,將全額由政府承擔。

另外,為了能更好地支持父母照顧新生兒,由政府承擔薪資的陪產假從今年4月起,強制延長到四個星期。前提時滿足下列要求:
其孩子必須為新加坡公民
他在孩子受孕至出生期間,與孩子的母親合法結婚
他必須在孩子出生前,已連續為該公司服務至少3個月
以下指南有助於確定員工有權享受的陪產假安排:

總結下來就是,孩子父母依然可享受原有的4周、16周假期(產假和陪產假),然後每年又多了10周共用產假哦~為了讓人生娃,新加坡政府真的操碎了心!
女性員工16周帶薪產假的額外注意事項:
若員工在公司服務未滿3個月,她僅有權享受12周的無薪產假
若孩子非新加坡公民,她僅有權享受12周的產假(無論帶薪與否,取決於其服務期等條件)
若員工未與孩子的父親合法結婚,她仍然有權享受16周的產假(其帶薪與否同樣取決於服務期和孩子國籍等其他資格條件)


育兒假
若員工在公司連續服務至少滿3個月,其有權享受的年度育兒假天數取決於子女是否為新加坡公民且未滿7周歲:

新加坡公民子女:員工每年可享受6天育兒假,直至子女年滿7周歲為止(不論子女人數),累計最多可達42天。
非新加坡公民子女:員工每年可享受2天育兒假,直至子女年滿7周歲為止,累計最多可達14天。
另外,育兒假將根據員工在12個月周期內的服務時長按比例分配,且員工不能將本年度未休的育兒假結轉至下一年度。
必須在當前休假年度結束前使用完畢:

若員工的子女為新加坡公民且符合其他資格,政府將報銷每年其中3天的育兒假費用,每日報銷額上限500新幣,剩餘部分由僱主按員工的總收入率支付。
另外,新加坡的每一對在職父母,每年也均有資格享受6天的無薪嬰兒護理假,前提是他們的孩子是新加坡公民且未滿2歲。
此項權益是在6天帶薪育兒假之外的額外福利。此項權益同樣適用於符合上述條件的養父母或繼父母。


帶薪收養假
根據新加坡人力部的規定,符合資格的養母(包括自僱人士)有權享受12周的帶薪收養假。
每休假4周呢能夠享受的薪資上限為10,000新元(包含公積金)。
①享受收養假的資格條件:
收養孩子的年齡:在正式提交收養意向時,收養的孩子必須未滿12個月。
對於本地孩子:指提交法庭收養申請時
對於外國孩子:指原則上批准家屬准證時
②收養孩子的公民身份:
收養的孩子必須是新加坡公民
如果孩子是外國人:
養父母中至少一方必須是新加坡公民
孩子必須在完成收養手續後的6個月內獲得新加坡公民身份


其他不強制但有可能獲得的假期
除了以上這些法定規定的假期外,如果有一些急事,員工也是可以像公司申請額外假期的。
至於公司批不批准,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而且,很多情況這些假期都是無薪假。因為沒有強制要求,只能按照新加坡市場上的一些反饋來參考。
①生日假:1天
有些公司會在員工生日這天給他們放假,但有些不會。
②恩恤假:不超過5天
比如家中有人去世需要回家,一般情況下公司都會爽快批假。至於有沒有薪水,就要看公司了。(一般會發吧....)
③婚假:不超過5天
如果是在新加坡結婚擺酒,可能公司只會批3天左右的假。

④老年人護理假:不超過6天
新加坡法律沒有規定,子女在享受護理假期間,不得扣減職工工資、津貼與獎金等福利......全看臉。
⑤學術休假:2個月至1年
一般只有在高等教育機構的人,才能享受這個假期吧...... 一般情況下,在新加坡工作就只有這些假期可以放了~其中,法定假日全是帶薪的!
如果大家仍然對自己的權益不清楚的話,可以上人力部網站https://www.mom.gov.sg/employment-practices/employment-act查看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