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警員性侵女子 被判監12年鞭12下

2026/02/28   •   2349閱
前地鐵站職員偽裝警員,在小印度地鐵站外預謀性侵外籍女傭,手段狡猾、情節惡劣,終被高庭嚴懲——判刑12年並鞭打12下。法官直指其冒充執法者、精心策劃犯罪,衝擊社會信任基石。受害女傭勇敢發聲,正義雖遲但到,此案揭示基層安全漏洞與執法權威的重要性,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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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前地鐵站職員在小印度地鐵站外冒充警員,預謀性侵一名外籍女傭,被高庭法官嚴厲斥責。男子於星期四(2月26日)被判坐牢12年,並鞭打12下。

馬來西亞籍被告沙爾文·切蒂(Sharveen Chetty)共面對兩項強姦及一項假冒警員的控狀。被告原本選擇抗辯,但在審訊第二天改變立場,本月初在高庭認罪,案件於星期四下判。

案發於2022年7月11日。被告當時是新捷運雇員,在小印度地鐵站一帶值勤。案發後,他已離職超過三年。

受害女傭來自印度尼西亞,事發前並不認識被告。案發當晚,她與男友及另外兩名客工在地鐵站附近草地聚會。被告在巡邏時注意到他們,隨後返回站內換裝,穿上黑色外套、戴帽並攜帶手電筒,再次到站外假冒警員,借「檢查工作準證」為由,將女傭與同伴分開,並把她帶到附近草叢實施性侵,同時出言恐嚇。

事後,被告逃離現場並離境。女傭返回聚會地點後向朋友說明遭遇,恰好遇到巡邏女警,隨即報警。案發三天後,被告經大士關卡入境新加坡時被捕。

高庭法官迪達星吉爾在判詞中指出,被告冒充執法人員、刻意換裝並預謀犯案,屬於嚴重加重刑罰的因素。不過,法庭也考慮到被告在審訊初期認罪,使受害者及證人免於出庭作證,因此在量刑時給予一定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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