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彭博社記者羅德蔚(中)在辯方律師的陪同下抵達高庭。(取自早報網)
(新加坡訊)彭博社被指誹謗新加坡兩名部長官司昨日進行結案陳詞,訴方要求高庭裁定彭博社為誹謗行為,支付比其他同類案件更高的賠償金額。
《聯合早報》報道,訴方指辯方在誹謗官司審理期間行為惡劣,包括故意隱瞞關鍵文件、盤問部長時充滿敵意,以及律師在庭上讀出不相關的電郵內容,以博取公眾和媒體注意等;
訴方高級律師文達星指出,彭博社與記者羅德蔚在這起案件的審理過程中所展現的惡劣行為是前所未見。
因此,他說,如果法官裁定彭博社文章對新加坡國家安全統籌部長兼內政部長尚穆根與人力部長陳詩龍構成誹謗,訴方吁法官判兩名答辯人所須支付的賠償金額,比新加坡時政平台「網絡公民」主編許淵臣被令支付的42萬元(新元,下同;約130萬令吉)高。
彭博社因在2024年12月12日刊登一篇題為《新加坡豪宅交易愈發隱秘》的文章,連同文章記者羅德蔚,被尚穆根與陳詩龍起訴誹謗。
「網絡公民」因轉載彭博社的文章,主編許淵臣也被尚穆根和陳詩龍起訴誹謗。許淵臣沒有對官司做出回應,法官林茵倩已在今年3月底裁定,許淵臣須對兩名部長作出42萬元的賠償,她日前也諭令許淵臣支付訴方約15萬4000餘元訟費,當中包括律師費與其他雜項開支。
彭博社的官司於今年4月7日開審,舉行了七天的審訊,訴辯雙方代表律師今日在庭上進行口頭結案陳詞。兩名部長沒有出席聆訊。
代表彭博社的高級律師斯尼華申指出,彭博社相關文章沒有誹謗兩名部長,訴方對文章的理解牽強,他吁法官從一名普通讀者的角度來解讀文章,而非用「過於敏感的起訴人的視角」。他也對文達星稱他在庭上譁眾取寵做出強烈反擊。
法官擇日下判
法官林茵倩聽了雙方的口頭陳詞,將擇日發表裁決,她沒有說明具體的裁決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