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部和全國職工總會近日聯合發文,澄清了裁員的認定標準。即便公司要求員工重新申請海外的職位,只要員工在新加坡的原有崗位被裁撤,在法律上就屬於裁員。
這次明確表態,跟快時尚品牌H&M最近的一個動作有關。H&M計劃從今年7月1日起,把東南亞總部從新加坡遷到吉隆坡。公司讓包括新加坡在內的東亞地區員工重新申請區域裡的178個新職位,但這些職位大部分放在吉隆坡、馬尼拉和胡志明市,留在新加坡的只剩下4個,而且主要是法律職能。消息出來後,很多人質疑這是不是在用「重新申請」包裝裁員。

人力部和職工總會給出了一個很清楚的判斷標準:關鍵看本地崗位本身是否消失,而不是員工有沒有去申請其他地方的職位。全國職工總會也特別提到,反對企業把這種方式說成提供新機會。工會認為,只要新加坡的職位被裁掉,僱傭關係在法律上就已經終止,後續是否申請海外職位,已經是另一回事了。
對於員工來說,被認定為裁員和不被認定為裁員,實際差別很大。雖然新加坡法律沒有強制規定裁員補償的具體金額,但人力部發布的《管理冗餘人力及負責任裁員三方指南》里有個參考建議:每服務一年,補償兩周到一個月薪水。另外,真正的裁員補償金通常是免稅的,但如果公司用「協議離職」的方式處理,這筆錢可能就要按收入納稅,到手會少一截。還有一點,被裁員的員工可以享受職工總會和勞動力發展局提供的再就業培訓和求職幫助,一旦被算作「自願離職」,這些資源可能就用不上了。
H&M倒也沒有迴避自己的責任,公司已經按要求向人力部提交了裁員通知。不過對於申請不上新職位或者不願意去海外工作的員工,H&M提出的是「協議離職」方案,而不是直接按裁員處理。職工總會和勞動法專家擔心,這種做法會讓員工在爭取合理補償時處於被動。
如果遇到類似情況,可以留意幾件事。
先看清楚自己的崗位是不是已經不存在了,不要被「申請海外職位」「協議離職」這些說法帶偏。把公司發的崗位取消通知、重組公告、重新申請的郵件都留好,後續溝通用得上。和公司談補償的時候,可以參考人力部指南里的標準。需要調解的話,可以找勞資政糾紛調解聯盟。職工總會的諮詢熱線是6213 8008,即使公司沒有工會,他們也會提供幫助。再就業方面,勞動力發展局的職業聯繫站也有培訓和職位推薦。
人力部和職工總會這次聯合發聲,實際上是把一個以往容易被模糊處理的問題說清楚了:在新加坡,公司把崗位轉移到海外,不等於就不用承擔裁員責任。對於普通員工來說,搞明白這個定義,在跟公司交涉的時候至少能站穩第一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