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車禍案發現場。(圖:8視界新聞)
(新加坡訊)一名來自印度的建築客工邊開車邊看手機,結果導致羅里撞向路邊的防撞欄,直接駛進反方向車道撞上迎面而來的轎車,造成車內的70歲國立大學法學院榮譽教授陳毓麟送院後不治身亡。客工認罪後日前被判坐牢25個月、罰款2000新元和終身禁駕。
根據法網發布的判詞,被告是來自印度的28歲建築客工納塔拉賈(Natarajan Mohanraj),他承認6項牴觸《公路法令》,包括未謹慎駕駛和導致他人死亡等罪狀後被判刑,他另外還有4項控狀在法官下判時一併納入考量。
開車看手機釀死亡車禍
根據判詞,案發2023年7月7日。當天早上,被告的僱主吩咐他駕駛肇事羅里到宏茂橋載人。被告在湯申路上段往三巴旺路方向行駛,在靠近湯申路上段和瑪麗蒙巷(Marymount Lane)交界處時,他一連切換了三條車道以靠向最右邊的車道。
當羅里要靠向最右邊車道時,被告看了架在擋風鏡上的手機但卻沒有掌控好羅里,導致羅里直接衝上路邊的分界堤,並撞毀堤上的欄杆,連根拔起兩棵樹後,再衝進反方向車道,與迎面而來的一輛黑色轎車相撞。
猛烈的撞擊力瞬間引發連環車禍,黑色轎車先撞上另一條車道上的貨車,貨車被推行了左邊兩條車道後,也與一輛私人巴士相撞。
車禍後,黑色轎車嚴重被撞毀,駕車的陳毓麟多處骨折,頭部受創,傷勢嚴重受困車內,救護人員必須切開車頂,將被困的陳毓麟救出送往陳篤生醫院搶救,但他最終仍傷重不治。
貨車司機也受了傷,貨車和私人巴士也都被撞壞,事後分別花了3萬5000多新元和3200新元維修。
事發前通知吊銷駕照 事後仍無照駕駛
釀死亡車禍前,被告原已因兩次未謹慎駕駛被扣15分,交警寫信通知他於2023年7月25日開始吊銷他的駕照。
判詞顯示,被告分別在2023年4月1日和5月19日兩次被發現未謹慎駕駛而分別被扣6分和9分。交警之後寫信通知他必須在那年7月25日之前上繳駕照,他的駕照從那年7月25日開始被吊銷,距離致命車禍僅有約兩周的時間。
不過,被告並沒有如期上繳駕照。當局再於2023年7月25日通知他駕照已吊銷。
被告無視這項通知,繼續在2024年1月3日和5月19日兩次在駕照被吊銷期間違法開車。























